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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許宗力所指導 林杰的 廣泛禁止菸品廣告之合憲性研究 (2012),提出大衛杜夫香菸台灣價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菸、菸品廣告、言論自由、商業性言論、惡習商品、廣泛禁止、全面禁止、違憲審查、中央哈德遜檢驗、歐克斯檢驗、博爾格檢驗、菸害防制法、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框架控制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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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普藝術,有故事:100個有梗怪咖&酷藝術,為什麼讀廣告、學設計、玩時尚、做藝術,一定要認識它?

為了解決大衛杜夫香菸台灣價格的問題,作者AndyStewartMackay 這樣論述:

為什麼讀廣告、學設計、 玩時尚、做藝術,一定要認識它?   不只Andy Warhol,普普怪咖如雲 20世紀最吸睛、最多人知道的藝術運動 現代藝術第一課 讀過這本,就像看過一場精心策劃的超級大展 拼貼|拍立得|二創|塗鴉|獨立音樂|龐克|變裝 因他們發揚光大     第一本同時教會你──   賞析必看名作|背後軼事&時代影響|認識今天仍愛玩的頂尖創意   漫威|電視|可口可樂|廣告|時尚|電影|香菸|汽車|迪士尼 都是藝術   普普藝術=流行文化史   100個當代創意的經典傳奇,送到你眼前     ▌你不知道的普普藝術家故事   ▸杜象在七○年代起便熱衷用拍立得大玩變裝性別遊戲。他的最

後一件力作揭露偷窺快感,甚至預現六○年代廣為流行的色情作品,他毫無疑議是指引普普藝術的「真正燈塔」。     ▸李奇登斯坦七歲大的兒子指著迪士尼漫畫,故意激爸爸:「我打賭你一定畫不了那麼好!」接受兒子戰帖的李奇登斯坦,把唐老鴨化身為普普藝術的理想題材。     ▸紐約普普藝術的超級經紀人,格爾扎勒用B級片形容普普藝術的起源:「就像一部科幻片裡,彼此不認識的普普藝術家來自城市各個角落,從爛泥巴裡冒出,搖搖晃晃地往前走。」     ▸勞森伯格和瓊斯不只是成功的事業夥伴,他們為Tiffany做出廣受好評的櫥窗設計,兩人也是親密伴侶,但當年同性戀情(沃荷也不例外)足以讓他們坐牢,因此勞森伯格和瓊斯隱瞞

了六年的戀愛關係。     ▸當1964年的《生活》雜誌做了李奇登斯坦的國際專刊,封面斗大的問句寫道:「他是美國最糟糕的藝術家嗎?」比推銷員還更推銷員的李奇登斯坦,愛死了這句台詞。     ▸藝術家歐登柏格1961年自租、自宣傳、自賣,開店賣藝術品。商品都是他在店鋪後方的工作室裡完成的,一賣出就補上新貨,訂價十分親民,價格在20到500美元之間。     ▌普普藝術,別只知道安迪‧沃荷   關於普普藝術,你了解多少?有多少今天玩的二創,其實來自他們?有多少看似荒誕的言論,卻是我們今天生活的現實?有多少軼事&icon,仍是每一代音樂界、設計圈和藝術界喜好者的必備常識?你看得懂普普藝術嗎?賈斯培的

美國國旗有何諷刺?李奇登斯坦只是單純複製漫畫?安迪‧沃荷的瑪麗蓮夢露版畫,原來藏了深刻暗喻?     普普藝術玩世不恭,從1950年代在倫敦出現,熱潮持續至今,從視覺文化、街頭藝術到時尚,從出版、廣告到電影。普普藝術家是第一群完全融入廣告語言的藝術家,熱愛消費文化,普普藝術家發明了一套藝術新定義,把經手的東西都變成搶手形象,從濃湯罐頭到漫畫不一而足。他們宣稱人人都可以成為藝術家,任何東西都能成為藝術。《普普藝術,有故事》由泰德現代館、MoMA和威尼斯古根漢美術館的藝術文化講師撰寫,說了100個有梗的關鍵故事&經典傳奇,推崇他們創造力的多樣性──包括從倫敦到洛杉磯,從布雷克到對巴斯奇亞的戀物崇拜

,更少不了沃荷的工廠。     ▌越嘲諷,流行文化越愛他們   早在1956年4月,美國的諷剌雜誌《瘋狂》就惡搞了萬寶路香菸在1954年以粗獷的牛仔風格重新打造出極為轟動的品牌形象。萬寶路是數以百萬計抽菸者的愛菸,香菸跟它獨樹一格的品牌塑造方式,毫無例外地被吸納為普普藝術的代表意象。例如普普藝術家湯姆.衛塞爾曼在六○年代後期創作的一系列《嘴唇》畫,後來發展為《吸煙者》系列。這些畫中微開的雙唇叼著香菸,嘴唇塗著鮮紅口紅──直指性聯想。正如廣告界所通曉的事實,有性,就好賣。     幾位普普藝術家被德國車廠BMW收攬為獨家「藝術車」系列的彩繪設計師。羅伊.李奇登斯坦最早受邀。大衛.霍克尼在1995

年的設計,看起來像是混合特立獨行的立體主義畫家費爾南.雷捷(Fernand Léger)的抽象畫和他自己較具象、也較可親的約克郡風景。普普藝術在還沒被藝評家正式界定之前,就已經以商業藝術的形式存在了。即使到了八○年代,沃荷仍然聲稱:「我仍然是一個商業藝術家。我一直都是商業藝術家。」     ▌還有什麼比拍立得更普普   遠在iPhone發明之前,安迪.沃荷就知道如何捕捉酷炫。1958年他買了第一台拍立得相機,也很快就以拍攝當時的文化要角,體壇人物、上流社會人物而馳名。很難說出從六○年代末、七○和八○年代有哪個名人沒被沃荷拍過的。他的拍立得快照充分捕捉了現代名流的魅力。沃荷的普普相機也許想變成,

如他本人曾說過的名言:「我想變成一台機器。」被拍者的臉被閃光燈的強光照得慘白,但是在他們眼中、沃荷,這位普普「首席偷窺狂」真正補捉到的──是成名的力量和脆弱性。     拍立得相機於1948年在市場推出,它用合理的價錢,在一分鐘之內即完成照片拍攝和沖洗。即刻擁有,還有什麼比拍立得影像更普普?很快,拍立得就成為沃荷的代名詞。他拍攝的名人情侶包括米克.傑格及約翰.藍儂夫婦;作家和藝術家有威廉.柏洛茲(William S. Burroughs),約瑟夫.波依斯(Joseph Beuys)和羅柏.梅普索普(Robert Mapplethorpe);歌手有黛比哈利,戴安娜羅斯,服裝設計師聖羅蘭、凡賽斯,

當然也少不了法拉佛西,葛莉絲瓊斯,阿諾史瓦辛格,拳王阿里,和瓊考林斯。此外還有一些不像沃荷會拍的對象但卻出現的,包括美國總統吉米.卡特,和伊朗最後一位皇后法拉.黛巴.巴勒維。     ▌普普之王 or 之神?   1957年,正處於個人生涯和藝術轉型的關口、29歲的商業插畫家安德魯.沃荷拉(Andrew Warhola)──不久就成為家喻戶曉的安迪.沃荷──做了鼻樑矯正術,治療鼻子上的皮膚傷,雖然這項決定毫無疑問是出於讓自己的臉部線條更漂亮的渴望。沃荷拉從來就不喜歡他的鼻子,他在1940年代晚期的學生畫作《挖鼻孔的人》,已充分暗示鼻子的大小和形狀帶給他的焦慮。就像夢露看到自己不喜歡的照片會把臉

塗掉,沃荷更絕,甚至還修改護照上照片,用一枝鋼筆把鼻子收窄,降低髮線。從藝術上來講,沃荷一直著迷於美麗與痛苦、以及變形間的牽連。1960至1962年間,他從《國家詢問報》上刊登的鼻子整型廣告獲得靈感,創作了一系列名為《之前與之後》的圖像。沃荷當時被同事喚作「邋遢安迪」(Raggedy Andy),對自己的鼻子整型成果不滿意,很快便開始有意識塑造自己的公眾人物經典形象,這個形象跟黑框眼鏡,白金色假髮,和寬鬆的衣服密切相連,再加上故作姿態的防衛式言詞、單音節的說話音調。     沃荷故作挑釁地宣稱:「我愛好萊塢……每個人都被雕塑過。我想成為被雕塑的人。」沃荷作為美國神話代表人物──從一個勉強稱得上

的「正常」人,變為極度突出──他本身就是一個觀察者,躲在一張面具之後,這張面具成了他最偉大的創作,很快,也變成了普普藝術的同義詞。     ▌三大巨星聯手,締造超級能見度   紐約馳名百貨公司「邦維.泰勒」曾在三○年代請來馬格利特和達利等藝術家的作品來裝飾櫥窗。1951年,百貨顧用了兩位新人設計師來負責櫥窗:23歲的插畫家安迪.沃荷和26歲的美術系學生羅伯特.勞森伯格。三年後,從韓戰退役的軍人賈斯培.瓊斯加入他們的櫥窗團隊,沒過多久,瓊斯就變成勞森伯格的浪漫情人。     勞森伯格和瓊斯成為成功的商業合作夥伴,為Tiffany & Co.等公司做出新穎且廣受好評的櫥窗設計。他們創立客製

化的廣告佈展公司。沃荷沒有傳統的英俊,見光死的生活方式也讓他陷入焦慮,加上對自己身體的不自在讓問題變得更加嚴重,他用刻薄言論挖苦別人好自我防衛。不過沃荷顯然很尊重勞森伯格,他在1962年創作的一系列傳記式絹印肖像畫,把勞森伯格題名為《現在讓我們讚揚名人》。在三人共事的十年間,二十世紀最重要的藝術家聯手合作,締造了非凡的成就。     ▌文化輸出,賣一個美國夢   「美國夢」由歷史學家詹姆斯.特魯斯洛.亞當斯在大蕭條時期創造的,意圖傳達一種理想的願景,即「每個人都應該過更美好,更富足,更圓滿的生活」。普普藝術,正是這種想法的一種親民的、大眾市場的表達方式。1940和1950年代反覆出現的消費主題

──獨棟的社區住宅、大型廣告牌、加工食品、「白色家電」(電冰箱、洗衣機、烤箱等),以及新美國夢最嚮往的汽車──都是普普藝術的核心意象。安迪.沃荷等藝術家把這種標準化的大量生產視為正面的發展。對他來說,甚至喝可口可樂──從好萊塢明星和工廠工人都喜歡──是一種儀式性的國民「權利」,一種日常體驗的平等,有史以來獨一無二的成就。他宣稱:「只要一想到普普,你就不會再用同一套眼光來看美國了。」     ▌看普普藝術家漢彌爾頓,如何點評普普藝術:   熱門(為大眾所設計)Popular (designed for a mass audience),    瞬間(短期解決方案)Transient (short

term solution),   可有可無(容易被遺忘)Expendable (easily forgotten),    低成本 Low cost,    大量生產 Mass produced,    年輕(針對年輕人的)Young (aimed at youth),    機智 Witty,    性感 Sexy,    有花招的 Gimmicky,    魅惑人心的 Glamorous,    能賺大錢的 Big business

廣泛禁止菸品廣告之合憲性研究

為了解決大衛杜夫香菸台灣價格的問題,作者林杰 這樣論述:

2005年2月27日,「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 WHO FCTC)正式生效,其為世界衛生組織首次主導策劃的跨國性公約,亦是聯合國史上迅速批准的條約之一,可見其國際重要性。按公約第13條意旨,各締約國原則上應「廣泛禁止」所有菸品廣告,並在締約後5年內採行適當措施並回報,有鑑於此,近年來,世界各國紛紛修法擴大禁止菸品廣告,非締約國亦受公約實質影響而修法,廣泛禁止菸品廣告似已蔚為潮流,我國亦然。然公約第13條同時揭示,採取何種具體管控措施限制菸品廣告,需遵照各國憲法意旨為之,導致各國規範設計不一、強度

各異,因應公約而愈趨嚴格的法律修正規範,亦屢屢遭受合憲性質疑,其中最常見的主張即是違反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2008年11月底,公約締約方第3屆會議(The Third Ses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3)更通過「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框架控制公約第13條實施準則」(Guidelin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13 of the 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作為公約第13條禁止菸品廣告行為的參考範本,該準則提供兩個面向供各國參考:(一)強調以公

約第13條作為國際共同指導原則,仍應朝「消除菸品廣告」(eliminate tobacco advertising)方面邁進;(二)在尊重各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意旨下,考慮「合法的表達」(legitimate expression),應適度設置例外。其所彰顯的正是管制菸品廣告的兩難之處,一方面鑒於菸品的「惡害」,重申必須廣泛禁止菸品廣告;另一方面則慮及菸品畢竟屬「合法商品」,仍須適度兼顧其合法表達,而此問題必須求諸於各國憲法。我國菸害防制法菸品廣告相關規範,於2007年7月修正,並於2009年1月施行,修法理由明白揭示係為落實公約第13條精神而擴大禁止菸品廣告,實際運作甚至已達到「全面禁止」與

範圍無窮無盡的「超限禁止」(意指超出法律原本禁止範圍,將在一般理解下非屬菸品廣告者也納入禁止)境界。我國新法規範修正時點恰巧落在前揭公約施行後,公約實施準則公布前,然在公約實施準則已有考慮應適度開放的前提下,是否仍應維持現行規範,不無疑問。本文旨在探究依公約意旨而施行的廣泛禁止菸品廣告措施,是否合乎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精神,將焦點集中於我國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定義規範、第9條行為規範以及第26條效果規範。進行違憲審查之前,必須探究我國現行規範在國際上的規範強度及對社會的實際影響,本文透過以下兩種方式進行:(一)鑒於公約乃跨國共識,考察各國法制有其必要,筆者嘗試整理並比較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

南非、日本、南韓、中國大陸及香港等五大洲各國現行規範;(二)透過我國現存的社會現象、行政及司法實務案例,觀察現行法的影響層面究有多廣。在比較憲法層次中,本文主要以美國與加拿大為比較對象,理由有二:(一)美國憲法向來以保障言論自由著稱,案例豐富,且該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相繼被各國憲法裁判實務援用,有鑑於此,與商業性言論相關部分,本文主要聚焦於美國法,除探討如何界定商業性言論、該國用以判斷限制商業性性言論是否合憲的中央哈德遜檢驗(Central Hudson test)外,更注重近來新興的言論區分類型─「惡習商品」(“vice” products,即成年人可正常合法取得,但對公眾健康或道德將產生衍生

性不良危害的商品,如,菸、酒、博弈等),法院於面臨此類商品廣告案件時,是否有較為一致的脈絡可供參循;(二)而現存有關菸品廣告限制的憲法案例,就屬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最為豐富,且該國憲法中的公權力限制條款及依據該條款所衍生而來的歐克斯檢驗(Oakes test),與我國憲法第23條文本及比例原則非常類似,準此,在菸品廣告案例探討上,本文鎖定加拿大法作為借鏡。我國現行相關規範極為嚴格,符合國際禁菸潮流的「進步」程度世所罕見,而此種事後全面禁止、甚至超限禁止的規範模式,侵犯人民言論自由的違憲疑慮,並不亞於事前審查。本文認為我國現行規範,並無合憲性解釋空間,牴觸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違憲理由

略有:(一)定義規範泛泛陳詞,指涉範圍包山包海涵蓋過廣,不僅全面禁止菸品廣告,更使非屬一般認知上的商業行為亦納入限制,形成超限禁止現象,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二)行為規範,因受定義規範連帶影響,失之過嚴,全面壓制言論、禁止範圍過廣的結果,除造成「超限禁止」不符我國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外,另在相同「降低菸品消費」目的下,實存在其他侵害更小手段,系爭規範「全面禁止」菸品廣告,亦不合比例原則要求,應予適度開放;(三)現行法「全面禁止」菸品廣告,對其他一般惡習商品則無此要求,在正常情況下雖未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惟立法者並未考量檳榔廣告與菸品廣告兩者可以類比,且其所禁範圍包括性質上與檳榔相同的無煙菸

品,對相同事務無正當理由卻為不同處理,此種差別待遇並不符合平等原則,且其將單純資訊或價格廣告,與有顯著提升菸品消費的其他促銷性廣告同視、對誤導性廣告限制寬於非誤導性廣告,亦已造成不等者等之或輕重失衡現象,與平等原則有所牴觸。現行相關規範已然違憲,立法者應盡速修法改進,方符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此外,本文研究發現,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以及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近來似有強調:促進合法交易、真實且無誤導性的商業性言論,相較於促進非法交易、不實且有誤導性者更值得保護。綜合美、加及我國釋憲實務近來趨勢,本文認為,對成年人而言合法、真實且無誤導性的基礎商品資訊提供,應可作為管制

菸品廣告的憲法界限,而菸品向來被視為各項惡習商品中的萬惡之首,準此,此一界限應可適用於其他性質類似的惡習商品廣告。筆者期盼透過本文研究,俾供未來制定相關「清教徒式立法」反省,為如何在合乎憲法保障商業性言論意旨的前提下,妥適管制如檳榔、博弈等惡習商品廣告,提供棉薄助益。

巴勒斯坦之聲:被綁架的家園

為了解決大衛杜夫香菸台灣價格的問題,作者CateMalek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相當重要的書,令人驚嘆、心碎。這本書讓社會大眾深切體會巴勒斯坦居民所承受的苦難。」—喬治‧桑德斯(George Saunders)   本書為巴勒斯坦被占領區現場第一手口述訪談資料,經長時間採訪匯整而成,不僅是了解以巴衝突的重要入門書,更被讚譽為「一本珍貴又勇敢的著作」!書中所有故事源於口述訪談史料,在兩位編著者所率領的訪問暨翻譯團隊採訪下,訪問過程耗時近四年,受訪者來自約旦河西岸、加薩走廊與東耶路撒冷等地區,總共有超過七十位男女受訪。本書挑選出在被占領區發生的十六個故事,包含兩位以色列人的口述,試圖盡可能保留最貼近的現場,一揭巴勒斯坦人最真實的生活樣貌。

  六十多年以來,以巴衝突是世界上最廣泛被報導,也是最鮮為人知的人權危機。加薩地區與約旦河西岸居民的生活狀況與心聲經常被世人所遺忘。自一九四八年以色列宣布獨立建國以來,巴勒斯坦人的家園宛如被綁架一般,西方主流媒體讓人看見自殺炸彈客的激烈攻擊,卻掩蓋以色列壓迫、驅趕巴勒斯坦人的事實。這本書沒有媒體或外部勢力的刻意篩選,期以最真誠的第一手描述,向讀者吐露被占領區居民的生命歷程,盼可替看似難解的以巴衝突議題,開啟一扇嶄新的窗,能透過更人性化的角度看待與理解這個角落。   現今漂泊在外的巴勒斯坦人數已經超越居住在本土的人數,他們遍布世界各地,四處為家,又四處不是家,在以色列擴大占領之下,沒有能力移

居外地或選擇留在家鄉的巴勒斯坦人,生活在貧窮與屈辱之中,如同在自己的土地上流亡。這一篇篇各異的生命故事都無法脫離對「家」的追尋,想要擁有一片真正的家園,有自由、有尊嚴、有未來。正是在這份渴望之中,令人真實感受到堅毅性格下的人性光輝。   ‧主持本書出版計畫的非營利組織「目擊者之音」(Voice of Witness)曾獲2013年「美國史密森尼原創獎─社會進步獎」(The Smithsonian American Ingenuity Award for Social Progress)。 關鍵特色   ★以第一手現場訪談口述整理,將不同年齡、職業各異的人們在被占領區的生活,藉十六篇鮮活的

生命故事娓娓道來,一揭神秘的面紗,讓讀者宛如親臨現場。   ★歷經超過六十年被占領的家園生活,可窺見強權下最堅韌的生命力。   ★迴異於媒體的簡化報導、繁複的國際政治分析,直探巴勒斯坦被占領區人民的真實生活,在看似無解的困境中,對和平的渴盼。   ★一部了解以巴衝突極其可貴的入門書,受到國際媒體讚譽,被稱為「珍貴又勇敢的著作」!   ★「沒有任何事比那些勇於忍受並試圖生存的人民心聲更加動人。」諾姆‧喬姆斯基(Noam Chomsky)給了最好的詮釋。 媒體、作家推薦   ★林育立(作家、自由記者)專文推薦   阿潑 (獨立記者)   廖芸婕(自由記者)   劉惠安(輔大德語系副教授)  

 聯合推薦   當「巴勒斯坦的聲音」多半以被動的、無力的、悲哀的形式被呈現之時,《巴勒斯坦之聲》給了我們不同層次的聆聽經驗。它以「我」為主體,背景是生活和日常,我們可以看到人在大環境裡的主動、策略和選擇性,即使巴勒斯坦的命運還是讓人同情,還是充滿複雜性,但從「人」的視角看過去,我們能閱讀到充滿力量的生命肌理,隨之有著堅定的勇氣,而不會只是看到單一面向的掙扎妥協或嘆息。--(獨立記者)阿潑   這塊土地上,人們總是如此含蓄但熱情地分享故事,縱使聽來心碎,都是真實日夜。--(自由記者)廖芸婕   這是本相當難得的書,尤其是今年才去了以色列、埃及和約旦,更感到以色利國家和回教徒之間的衝突,彼此

之間互相製造難堪不便,苦的即是雙方民眾。而這樣的情況似乎至目前為止還找不到解決方法,但我深信,如本書的報導和書寫能讓世人理解:到底21世紀我們人類就只能藉由相互挑釁,讓彼此的互信基礎繼續流失嗎?應該不是這樣吧?所以這類民眾生活的點滴記錄,應有機會可喚醒世人的關注力,共同努力解決兩方的困境吧?本書值得推薦閱讀,更可開拓華語民眾對國際區域不同發展的視野!--(輔大德語系副教授)劉惠安 國外媒體推薦   「這本書證明了再也沒有比忍耐折磨又掙扎生存的聲音更具說服力的了,再也沒有比聆聽他們的心聲更重要的事。我們必須理解他們的痛苦,從他們的證詞中學習,思考他們的生命,也反思自己的生命,並用這份理解終結

悲劇。」──諾姆‧喬姆斯基(Noam Chomsky)   「這本令人驚豔又心碎的重要著作,讓受苦的巴勒斯坦人民有了人性的面貌,任何對中東有興趣的人都應該讀這本書……用大量原始的工具來呈現美麗的故事,不但刺激讀者的同理心,更幫助讀者看見自身和口述者之間的關係,這效果強大又神奇,讀者會感受到連結和暖意,而有正面的影響力。」──喬治‧桑德斯(George Saunders)   「三十年前,薩依德書寫被美國大眾論述排除在外的巴勒斯坦之聲,巴勒斯坦人無法獲准講述自己的故事,但改變仍不夠。這本巴勒斯坦人親眼見證的口述記錄,關於他們的生命經驗、痛苦和無可選擇的封鎖。這是一本珍貴又勇敢的著作。」──班

‧艾倫瑞(Ben Ehrenreich)   「了解爭議議題的絕佳入門。對那些想要更深入了解棘手國際衝突的讀者,這本書是紮實又深具啟發性的資料來源。」──《出版者週刊》(Publishers Weekly)   「在廉價電視媒體報導歷史的時代,即使那些易於消化的雜誌照片與實境秀完全吞噬了那些屬於個人的悲劇,本書不落俗套,實際呈現出巴勒斯坦居民的生活。」──《衛報》(Guardian)   「非常傑出的第一手報導……這些巴勒斯坦的居民以令人不安且滔滔不絕的談話,在此表達他們的心聲。」──大衛‧舒曼(David Shulman),《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