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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法律扶助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鄭文龍寫的 陪審團:人民當家做主的審判制度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最新消息也說明:本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合作律師免費諮詢。 每月第二、第四個星期五上午10點~12點,每次兩個名額,若額 ...

世新大學 社會發展研究所(含碩專班) 陳信行所指導 李容渝的 反迫遷運動中事主、聲援者、組織者三種角色的互動探究 (2020),提出新莊法律扶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反迫遷、角色互動、角色期待、社會運動、社會運動組織、運動團結、組織動員、組織者、聲援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台灣文化研究所 曾慧佳所指導 林秀樺的 樂生療養院保存問題在國小高關懷課程之運用 (2016),提出因為有 樂生療養院、漢生病、樂生保存問題、高關懷學生、高關懷課程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莊法律扶助的解答。

最後網站主持律師劉師婷 - 旭婷聯合法律事務所則補充:103年度6月榮獲「勞動部第一屆勞工訴訟扶助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曾任: * 勞動部第1、2、3、4屆不當勞動 ... 台北縣政府警察局刑警隊、三重、新莊及板橋分局法律顧問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莊法律扶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陪審團:人民當家做主的審判制度

為了解決新莊法律扶助的問題,作者鄭文龍 這樣論述:

  陪審團(Jury)制度起源於英國,後來在美國發揚光大,成為當前美國民主的主要特色。簡單來說,這項制度就是從平民百姓中選出12人為陪審員,由他們謹慎聽取訴訟兩造證詞,並經過詳細的評議討論,最後做出全體一致的判決。陪審團制背後的精神,與我們所熟悉的法官高高在上的審判制度截然不同,它預設:所有的權力,包括執政者、法官、檢察官及立法者,都會貪污腐化,都會打擊異己政敵,都會有視野偏狹的情況,因此,惟有人民所組成的陪審團才能真正保護人民,監督制衡各種權力,並在個別案件中融入不同背景者的文化與價值。   陪審團制度已在英美等民主先進國家實施超過六百年,回顧其實際運作經驗,確實可見它發揮了保護人權的重

大作用。本書詳述英國宗教自由的威廉.潘案、美國言論出版自由的仁格案、政治打壓追訴的艾倫案、戒嚴令過於氾濫的米力根案,以及種族歧視的鄧肯案等等,清楚點出獨立於政府的陪審團如何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讓公民得以反抗行政當局的欺壓剝削,遏止檢察官、法官的濫訴亂判,並抵制立法者所通過的不當惡法。   本書在精要介紹西方陪審團制度的起源、發展歷史及重要案例的過程中,著重於啟發讀者的問題意識,讓讀者知道陪審團制度的各項運作規則,如獨立於大陪審團的小陪審團、無條件剔除權、陪審員詢問等,是為了應付哪些問題而逐一發展出來的。上述歷史考察的啟發,讓我們在檢驗台灣司法現狀時有了全新的看法,原來當前國人詬病的「貪污法官檢

察官」、「恐龍法官檢察官」、「打手法官檢察官」,全在兩、三百年前的美國就出現過,它們的病根同是未受監督制衡的濫權或擴權,而最後的藥方都是獨立運作的陪審團制度…… 作者簡介 鄭文龍律師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肄業 現職:  法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經歷: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  台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諮詢委員  司法院法律扶助法起草小組委員  民間版法律扶助法起草小組召集人  台北縣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常任委員  東吳大學法律服務社顧問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九二一地震東星大樓、新莊博士的家、龍閣社區大樓之義務律師

反迫遷運動中事主、聲援者、組織者三種角色的互動探究

為了解決新莊法律扶助的問題,作者李容渝 這樣論述:

強拆是眾多居住土地議題的最終戰,往往短時間內能夠勾起人最強烈的情緒,譬如2012年相當受關注的擋拆行動─士林王家。許多地方爆發類似的拆遷事件,都會試圖使用類似的擋拆抗爭劇碼,希望引起青年與民眾來響應號召參與行動,為議題帶來翻轉的機會,讓迫遷的處境得以被改變。同樣參與行動的我觀察到,在抵擋迫遷的極大壓力下,議題內的行動者彼此的關係猶如壓力的修羅場,難免有各種質疑、矛盾與衝突。然而,為了議題的推進、運動的延續行動者間又要保持合作與對外抗爭的強度。於是出現棘手的問題:什麼卡住我們的團結?內部矛盾衝突出現的因素是什麼?本研究從反迫遷運動中的事主、聲援者、組織者三個基本角色的合作的視角來探討運動的團結

。我採用反迫遷跨議題的中層分析(Mezzo level analysis),所使用的資料包括他人協助的自我訪談、運動相關的新聞報導、人物專訪、Facebook粉絲專頁與行動者個人的貼文、紀實文學、歌詞、學位論文等。從中整理、提煉的參與反迫遷運動的過程情節以及參與者表述的感受等內容,讓我得以逼近自己在反迫遷運動裡所經驗觀察到的三個角色的互動模式。據此,我試著運用角色自身的「扮演邏輯」、「自我期待」、「他者期待」三個概念,來詮釋行動者內部的矛盾衝突的可能來源。本研究能夠幫助參與反迫遷議題的行動者跨出自己角色的視野,同理其他角色的處境,明確矛盾衝突發生的角色互動機制。

樂生療養院保存問題在國小高關懷課程之運用

為了解決新莊法律扶助的問題,作者林秀樺 這樣論述:

樂生療養院是臺灣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公立的漢生病防治專門醫院,而樂生療養院裡的院民,自日治時期到終戰之後,歷經被剝奪人權的強制隔離生活,即使在解除隔離後,在社會上仍普遍受到誤解或歧視,1994年,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選定樂生療養院為新莊機廠預定地,開始了樂生療養院院民與捷運工程的抗爭,至今尚未停歇。即使抗爭至今,院民逐漸老邁,甚至凋零,但他們始終樂天、勇敢、堅持、不放棄。筆者帶領著國小高關懷的學生進行一門以「樂生療養院保存問題」為主題的高關懷課程,希望藉著帶領這群高關懷學生認識樂生的歷史,走入樂生的院區,訪問樂生的院民與志工,並透過這樣的機會,讓學生學習到樂生院民與志工的精神,並經由本次高關懷

課程的行動研究,了解樂生療養院的保存問題可以如何運用於國小高關懷課程之中。因此,本研究提出的研究問題為:一、高關懷學生是否能因為理解樂生住民的經驗而學習面對困境的能力?二、運用史料的學習後,學生在思考問題時,能否理解歷史的時序及不同事件的成因?高關懷學生如何看待樂生療養院保存運動的意義?三、學生在了解樂生歷史後再與樂生住民互動時,有無可能與自己生命經驗對照而有所反思?四、在進行這樣的高關懷教學活動之後,學生在關心周遭人事的態度是否有所改變?五、在行動歷程中,師生所面臨的困難與解決之道?透過這樣高關懷課程教學及行動研究,本研究的結論認為歷史教學與樂生議題不可分,且高關懷課程與樂生議題兩者之間,是

可相互配合、相輔相成的,因此主題探究式的課程在國小高關懷課程裡具有可行性,值得後續研究者持續關注,另外,在進行高關懷課程規劃時需針對高關懷學生的特性及該課程目的,考量人員組成、課程安排、課程進行方式,而高關懷學生在友善、被期待的環境下,是願意參與合作,並更能積極展現自我的能力,此外,對於執行高關懷課程的教學者而言,除依賴教學者本身的熱情外,背後若能有更多支撐的力量,將有助於其持續投入高關懷課程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