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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刑期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馬躍中寫的 經濟刑法:全球化的犯罪抗制(二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富人們的苦日子史上最強補稅風暴來襲也說明:所以,這次《洗錢防制法》修法,將前置犯罪的刑期門檻由五年降為六個月,即只要犯罪刑期六個月以上,且藏匿犯罪所得,就犯了洗錢罪;而且最重要的特點就是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朱德芳所指導 陳嘉義的 我國公司實質受益人制度之建立 (2018),提出洗錢防制法刑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實質受益人、法人透明度、資訊揭露、公司治理、代理成本、企業經營與所有分離、人頭公司、利益輸送。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外事警察研究所 孟維德所指導 田佩玉的 臺灣洗錢犯罪防制策略之研究— 以情境犯罪預防為基礎 (2016),提出因為有 組織犯罪、洗錢犯罪、犯罪手法、情境犯罪預防、犯罪腳本的重點而找出了 洗錢防制法刑期的解答。

最後網站賣帳給詐騙集團視犯洗錢法? 最高檢提案大法庭則補充:最高檢察署提案刑事大法庭統一賣帳戶給詐騙集團是否構成洗錢罪的法律見解。 ... 唐姓民眾被台北地院認定符合《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構成要件,判刑4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洗錢防制法刑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經濟刑法:全球化的犯罪抗制(二版)

為了解決洗錢防制法刑期的問題,作者馬躍中 這樣論述:

  本書涉及近年來國內熱門及未提及的經濟刑法重要議題,總論的部分除了從全球化的角度重構經濟刑法,也討論了法人犯罪能力與輕率過失於經濟刑法的運用;各論的部分,探討了近年日益嚴重的毒品犯罪議題,並針對少年施用毒品的問題有獨特的論述,此外,舉凡金融犯罪、洗錢犯罪、組織犯罪、恐怖主義、貪瀆犯罪、網路犯罪、醫療刑法,甚至國內無人介紹的勞動刑法議題,均以深入淺出的筆法,讓讀者能夠理解;最後經濟刑法的新趨勢中,以近年來跨境電信詐欺的議題,引出司法互助作為打擊經濟犯罪的重要手段。此外,全球化的犯罪抗制作為本書的副標題,也代表唯有與國際規範接軌,才能有效打擊經濟犯罪。   本書適合研究經濟刑法之學術工作者,亦

可作為經濟刑法乃至於特別刑法之教學用書。除此之外,亦可作為國家考試相關之補充教材。 作者簡介 馬躍中   出生於台北市,成長於宜蘭。1993年進入東海大學法律學系,2003年赴德進修,2008年以「抗制洗錢之實然與應然-國際規範、台灣與德國立法發展」之博士論文,取得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返國後即以「經濟刑法」以及「刑事制裁」兩大領域作為研究重心。並曾任教於國立高雄大學、國立中正大學、東海大學以及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之法律系所,現任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專任副教授。此外,亦擔任司法官學院講座、台灣刑事法學會監事、台灣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學會理事以及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秘書長。並多次參與警

察特考、司法特考、高普考命題以及閱卷。 兼具法學和犯罪學思維之專論/楊士隆 教授 全球化浪潮下之犯罪剖析/許華孚 教授 作者序 二版序 第一篇總論/1 第一章刑事法學研究方法概論/3 壹、導論/5 貳、法學的定位/5 參、刑事法學的研究方法/11 肆、法學研究方法之實踐/17 伍、結論/21 進階挑戰/21 第二章全球化對刑事法學的影響/23 壹、何謂全球化?/25 貳、全球化犯罪抗制的成形/27 參、跨國犯罪之類型/28 肆、刑法全球化的批評/33 伍、刑法全球化的實益/33 進階挑戰/34 第三章經濟刑法初探/35 壹、前言/37 貳、犯罪學層面的探討/38 參、重構

經濟刑法體系/46 進階挑戰/49 第四章法人犯罪/51 壹、研究緣由—一個亟待釐清的問題/53 貳、法人刑事責任的探討/56 參、比較法之探討/59 肆、歐盟指令之規範/67 伍、歐盟指令對於歐陸各國的影響/76 陸、對於我國法的啟示(代結論)/83 進階挑戰/88 第五章經濟刑法中輕率過失之運用/89 壹、概說/91 貳、我國司法實務見解/91 參、應有的思維/92 肆、國際法之比較/95 伍、德國法之探討/97 陸、可行性評估/98 柒、小結/100 進階挑戰/101 第二篇各論/103 第六章毒品刑法/105 壹、毒品犯罪之刑事制裁/107 貳、少年施用毒品之現況研究—少年警察隊警察

的觀點/147 進階挑戰/170 第七章洗錢刑法/171 壹、前言/173 貳、國際上對抗洗錢犯罪之立法分析/173 參、德國洗錢刑法之立法演進/190 肆、德國洗錢刑法之發展趨勢/205 伍、臺灣洗錢刑法的改革之道(代結論)/210 進階挑戰/212 附錄一:德國刑法第261條/213 附錄二:臺灣洗錢防制法/217 第八章金融刑法/229 壹、前言/231 貳、本案事實/231 參、本案見解/232 肆、爭點/233 伍、評析/233 陸、結論/241 進階挑戰/242 第九章貪瀆刑法/243 壹、公務員倫理與貪瀆之刑事立法/245 貳、 國科會報帳─國立及私立學校身分不同?/273 進階

挑戰/285 第十章組織犯罪/287 壹、問題提出/289 貳、現行抗制組織犯罪的問題點/289 參、德國法上的討論/301 肆、重構組織犯罪(代結論)/309 進階挑戰/313 第十一章勞動刑法/315 壹、問題提出/317 貳、現行勞動刑法之定位/318 參、德國勞動法體系及其定位/320 肆、本案相關問題討論/327 伍、重新思考勞動刑法之定位(代結論)/341 進階挑戰/342 第十二章醫療刑法/343 壹、醫師刑事責任之探討—以告知義務、因果關係與信賴原則為中心/345 貳、論醫療行為之承諾–以醫療美容和器官移植為中心/373 進階挑戰/390 第十三章資助恐怖主義/391 壹、前言

/393 貳、洗錢與恐怖主義之定義與特性/395 參、洗錢與資助恐怖主義國際規範/399 肆、各國防制洗錢資助恐怖主義措施/410 伍、我國洗錢與資助恐怖主義法制評析/418 陸、展望與建議/421 進階挑戰/425 第三篇經濟刑法之新趨勢/427 第十四章跨境集團性詐欺/429 壹、從一個案例談起/431 貳、詐欺集團犯罪之現狀/432 參、兩岸共同打擊跨境詐欺集團犯罪之困境/439 肆、改善兩岸跨境詐欺集團犯罪之相關對策/452 伍、結論/456 進階挑戰/457 第十五章網路刑法/459 壹、前言/461 貳、網路犯罪/461 參、網路與隱私權/466 肆、網路與言論自由/468 伍、

網路詐騙/474 陸、結論/480 進階挑戰/481 附錄/483 關鍵字索引/483 參考文獻/491 二版序   本次修訂,主要是在總論增加法學研究方法初探。在各論的部分,增加了金融刑法、網路刑法。同時,對於初版誤植之處以及新近之見解或相關的法律規定亦同時修正至2017年2月。   回顧過去一年,恐怖攻擊不斷、金融犯罪、食品安全乃至於法人犯罪層出不窮,也使得立法者採取高壓式的立法方式,例如在刑法增訂沒收的規定,可針對法人、甚至第三人之因違法行為所取得之財物或利得,加以沒收;洗錢防制法中也以集團性、常習性方式犯洗錢罪者,除犯罪所得財物外,其他可疑的不法利得也將「擴大沒收」,除非犯罪

嫌疑人提出證明收入合法才能返還。看似為抗制犯罪之利器,也可能會侵害人權。   刑法的全球化成型,世界各國乃至於我國,對於跨國犯罪的恐懼,使得大多數國家,均採取鎮壓式的刑事制裁手段,然而,現任杜賓根大學犯罪研究所所長Jörg Kinzig,於2016年11月1日於司法官學院發表「德國刑事制裁體系之現況」提出德國抗制恐怖主義的作法:「德國試圖優先以『情報局』或『警察機構』採取強化(犯罪)預防的模式,並且採取快速指認疑似恐怖分子之外國人。相反的,針對恐怖主義刑事犯,德國法上的討論,並沒有考慮要採取長刑期之自由刑或動用死刑的刑事制裁。」或許可以作為我國抗制跨國犯罪的參考。   馬躍中 2017年2月

台中

我國公司實質受益人制度之建立

為了解決洗錢防制法刑期的問題,作者陳嘉義 這樣論述:

隨著公司為因應商業競爭而規模漸增,企業經營與所有分離現象加深,經營者相對一般股東更能掌有公司資訊及決策之優勢,易生利益輸送之經營道德風險,需藉由完善之公司治理以抑制代理成本。我國近年之力霸案、樂陞案、大飲案,即為公司內部人利用上開優勢,以人頭公司與公司進行交易為利益輸送之適例,故法人透明度之議題,在企業巨型化發展之趨勢下,更加受到重視。比較法上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之40 項建議、歐盟洗錢防制第四號指令,以及新加坡公司法、香港公司條例均有可供參考之實質受益人規範,要求公司應建置實質受益人資訊透明制度。本文經與 5 位現職之法官、檢察官訪談,認我國現行法人實質受益人規範不足,無從對抗氾濫之人

頭公司弊害,若我國能引進比較法上之法人實質受益人制度,將為增進法人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之正道。

臺灣洗錢犯罪防制策略之研究— 以情境犯罪預防為基礎

為了解決洗錢防制法刑期的問題,作者田佩玉 這樣論述:

我國近年來電信詐騙頻傳,執法單位竭力緝捕這詐騙集團成員與車手,但在成功起訴這些詐騙集團車手後,卻無法找出犯罪不法所得,追究原因為詐騙集團將不法所得利用銀行人頭帳戶轉匯至中國大陸,也就是俗稱的洗錢,深究其原因乃為我國之金融機構人頭帳戶取得容易,故銀行未嚴格把關,故問題嚴重。除此之外,我國本來預計於2018年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The Asia /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derning,APG)進行第三次評鑑,但回顧我國在APG評鑑結果卻是逐年退步,2007年被列為一般追蹤名單,2011年更降為加強追蹤名單,另於2016年8月又發生,兆豐銀紐約分行,因輕忽美國法規規

定與文化上認知的差異,違反防制洗錢與可疑交易申報之規定,遭美罰款1.8億美元案。由此可見,我國雖有洗錢防制法,但法令尚有缺漏,造成防制洗錢之成效不彰且銀行與民眾對於法令遵循之配合度偏低,以致我國洗錢防制失效,洗錢犯罪如脫僵野馬失去控制。本研究採「文獻探討法」、「次級資料分析法」及「個案研究法」。在文獻探討部分,分由「洗錢行為之概說」、「洗錢之過程與影響」、「洗錢案件之探討」、「情境犯罪預防與洗錢」及「洗錢防制體系與策略」等5面向著手,建構本研究主軸與對洗錢行為之了解;在次級資料分析部份以近年6年洗錢案件為樣本,蒐集與分析2011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臺灣各地方法院有關洗錢犯罪案件第

一審有罪判決裁判書,共計29件,以了解洗錢案件之運作模式;復透過個案分析之方式,逐案以「犯罪者生活型態」、「犯罪團體與網絡」及「主要犯罪行為」為主軸,拆解個案之洗錢前置犯罪行為、洗錢行為、組織成員關係、教育程度及分工等洗錢犯罪過程,辨識促進因子,寫成洗錢犯罪腳本,繼而佐以情境犯罪預防理論,在各因子間放入作為防制作為,並提出對應腳本的洗錢犯罪情境預防策略,以達犯罪防制之效。本研究發現洗錢行為之主要重點在於使用金融機構之人頭帳戶,無論洗錢案件之前置犯罪是金融經濟型或非金融類型,皆須使用人頭帳戶,始得進行後端洗錢行為,此為洗錢犯罪案件最難突破但卻又是最好抓到之破綻,倘若金融機構能夠配合在人頭帳戶之清

查且民眾具有遵循洗錢防制法之概念,不將自身金融帳戶出借或出賣他人,洗錢之犯罪行為就能被有效遏止。本研究所提出之研究建議植基於情境犯罪預防並佐以依照本研究之29件判決書之樣本所作成之犯罪腳本,提出5項建議包括:1.增加犯罪功夫:賦予客戶證明責任;2.增加犯罪風險:監控高風險族群;3.減少犯罪利益:切斷經濟命脈;4.減少對犯罪的挑釁:媒體過濾、執法堅定;5.移除犯罪藉口:將專業人士與非金融體系納入反洗錢陣營,以做為未來洗錢犯罪防制策略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