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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黃啟禎所指導 張祥榮的 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法律問題之研究 (2006),提出燃料稅計算期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汽車燃料使用費、租稅、特別公課、受益負擔、公法上請求權、公法上消滅時效、類推適用。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國際貿易研究所 林師模所指導 邢純瑋的 汽油價格跨國間差異之影響因素分析 (2005),提出因為有 固定效果模型、歐盟、汽油價格、Panel Data的重點而找出了 燃料稅計算期間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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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燃料稅計算期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燃料稅計算期間的問題,作者張祥榮 這樣論述:

按公路法第27條第1項之規定:「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五十。」何以人民在繳納租稅後,享受國家提供之給付或公共設施〈公路設施〉時,還需要額外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另外,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之相關法制,例如:徵收對象之擇定、徵收方式之決定、徵收費率之決定等等,是否健全,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原則之要求,諸如法律保留原則、授權明確性原則、負擔平等原則、財政民主原則等?最後,關於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時效問題,大法官釋字第474號解釋,宣示時效制度不僅與人民權利義務有重大關係,且其目的在於尊重既存之事實狀態,及維持

法律秩序之安定,與公益有關,須逕由法律明定,自不得授權行政機關衡情以命令訂定或由行政機關依職權以命令訂之。惟因現行公法規範之不足,導致法院實務審判上就涉及時效之問題,常非藉民法規定之類推適用不為功。以汽車燃料費徵收而言,不僅行政機關就此問題作出數量甚多之函示,行政法院關於汽車燃料使用費之裁判,亦多屬徵收時效問題,各界見解不一。是以本論文乃以「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法律問題之研究」為題,針對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相關法律問題,作一分析討論。本論文結構分為六章,第一章序論,係研究動機及研究問題之提出,並就研究方法及研究範圍為說明及界定,最後將研究思考脈絡於論文架構中呈現。第二章先就汽車燃料使用費之概論加以

說明,問題之釐清,必先瞭解整個制度運作之狀況。首先介紹我國汽車燃料使用費之沿革與現行制度之概況。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對於外國相似稅費之認識,亦有助於我國制度之改善,是以於本章第三部分,即針對各國相似之制度加以介紹,以作為參考。第三章,先就汽車燃料使用費之性質加以定性,就學理上各類公課之意義、特性及彼此差異加以說明,作為定性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基礎。然後,就汽車燃料使用費之性質,整理分析學理及實務之見解,並提出本文之看法。第四章主要係承續前章之論述,本文於前章就汽車燃料使用費之性質,綜合學理及實務之見解將之定性為「特別公課」,本章即依特別公課之特性及合法性基礎而為開展,用以檢視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之

徵收作業法制是否符合形式合法性及實質正當性之要求。首先就課徵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基本規範先為說明,然後以法律保留原則暨授權明確性原則檢驗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法制是否符合法治國之要求;續以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財政民主原則檢驗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法制是否符合實質正當之要求。第五章部分,為本文重點內容,主要係針對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之時效問題加以處理,首先以最高行政法院93年判字第652號判決為楔子,點出現行實務上之時效困境。然後先就公法上請求權之概念與時效制度意義及目的加以說明作為問題處理之基石。然後,進入問題核心之處理-即公法上消滅時效制度漏洞應如何填補,從公、私法二元分立之體制出發,說明公法上消

滅時效制度漏洞應如何類推適用加以填補,並以大法官釋字第474號解釋為立論,討論行政機關〈法務部、財政部、交通部等〉及行政法院關於此問題之態度。最後針對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之時效問題,綜合學理及實務見解,為整體之處理。第六章部分為本文之結論,透過對本文前述五章之論述回顧,統整出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作業法制之缺失及實務運作之困境,最後提出本文之看法,冀能作為日後徵收實務之參考。

汽油價格跨國間差異之影響因素分析

為了解決燃料稅計算期間的問題,作者邢純瑋 這樣論述:

貿易的全球化已經使得各國的機動車輛價格差距大幅縮小,任兩個國家的同等機動車輛的價格比值已多不超出1~2倍的範圍。不過,相對於車輛價格的拉近,交通運輸所使用的汽油價格在任兩個國家間卻仍可能相差達到1~150倍。由於汽油價格的高低可能影響到國家間的相對競爭力,因此從全球經貿互動的角度來思考,掌握導致各國間汽油價格明顯不同的因素,再尋思一國合理的汽油價格水準為何,將是知己知彼並進而維持國家產業競爭能力的關鍵工作。 本研究先由理論探討造成各國汽油價格差異的可能因素,再透過實證分析檢證造成各國間存在價格差異的真正因素為何。理論上,汽油價格的差異主要來自於政策上的考量,而政策的工具則多以稅制來影響汽油

價格;除此之外,影響汽油價格的因素部分也來自外部成本的考量。至於在實證方面,本研究採用包含歐盟15個國家與美國、台灣共17個國家的資料,並採用結合橫斷面與時間序列資料之Panel Data Model 進行分析。經過模型設定檢定後,本研究發現固定效果模型並加入異質變異與自我相關修正的估計方法,是本研究最適當的實證模式。 本研究實證結果顯示,影響各國汽油價格的因素主要與政府消費支出、政府負債、經濟成長(國內生產毛額)、每人平均國民所得等有關。另外,外部性的因素包括車輛擁塞程度、交通道路意外人數及二氧化碳排放成長等,以及各國石油進口依存度,也會影響各國的汽油價格。基本上,政府消費支出與汽油價格呈

現反方向的變動,而政府負債與汽油價格間則呈現正相關,顯示當一國政府負債增加時,政府多會以提高汽油相關稅率來挹注。至於國內生產毛額與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反映了一國的經濟水準,因此與汽油價格也呈現顯著的正向關係。另外,車輛擁塞度與交通道路意外人數與汽油價格也呈現正向關係;而能源進口依存度愈高,也會因成本提高導致汽油價格升高。目前我國汽油價格與他國相比有偏低的現象,將可能不利於高效率能源技術的發展,也使得整體能源效率偏低。因此,是否讓油品價格合理反映成本之變動,不只將會影響到產業的能源生產力,也可能會影響到我國能源技術產業之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