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匯交易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碳匯交易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怡寫的 資源富集型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研究 和張偉偉的 森林碳匯交易機制建設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協調發展研究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碳交易市場的誕生也說明:在碳交易的範疇內,大家需要先知道兩個基本觀念:排放碳的權利的碳權(=正排放)和可以吸收碳排放的碳匯(=負排放)。 通常,排放碳權利的碳權是發放給只有「擁有排放源的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財經錢線文化有限公司 和人民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王煦棋所指導 郝遐鵬的 國際碳排放交易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碳匯交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碳排放交易、碳中和、氣候變遷、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巴黎協定。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環境工程與科學系所 陳 庭 堅所指導 鄭裕財的 評估植樹造林與太陽能光電板發電企業碳匯取得效益 (2009),提出因為有 二氧化碳減量、植樹造林、太陽能光電板發電的重點而找出了 碳匯交易的解答。

最後網站生態變「錢」:當碳匯仲介來敲門,你會賣空氣嗎?|人類世則補充:實際上,探討多年的全國性CCER市場至今仍未正式開始運行,交易機制也尚未明確,但這些信號和「前景」仍刺激著商人湧入,爭相在農村中「跑馬圈地」。 2008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碳匯交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資源富集型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研究

為了解決碳匯交易的問題,作者周怡 這樣論述:

  本書基於經濟增長理論、貧困與反貧困理論、可持續發展和包容性增長理論、生態正義理論等內容,對資源富集型貧困地區的概念進行界定,探討資源富集與經濟貧困「怪圈」的形成和機理,並在此理論框架下,找出其發展困境,深入分析其發展困境形成的根源及其影響,爾後提出反貧困和可持續發展的建議和思路。

國際碳排放交易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碳匯交易的問題,作者郝遐鵬 這樣論述:

近年來由於地球氣候異常變化,影響了人類與其他物種的生存環境;探究其原因不外乎歸咎於大氣溫度不斷上升。西元1992年全球氣候治理正式登上聯合國會議的議題,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的制定、到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進展到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經由法規與制度的逐步完善,並建立碳排放交易的機制;特別是歐盟體系的各個國家,成功實現京都議定書中碳排放交易的國際化、區域化,同時大幅減少碳排放量,成效卓越。本論文內容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探討的是氣候變化國際法律制度的演進說明,氣候變化問題乃是全人類的生存與發展,這問題上沒有任何國家能夠置身事外或獨善

其身,也不可能單一國家能夠解決處理,國際上各國家需全球性地合作,調整國家經濟發展策略並進行長時間、大規模投入人力、物力與資金才能達成。第二部分介紹國際碳交易制度的形成與歐美碳排放交易制度,經過各締約國這三十多年的推廣與努力,根據國際碳行動夥伴組織(International Carbon Action Partnership ,ICAP)的報告,「2021年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場報告」,全球已建成的碳交易系統有24個,另有22個國家與地區正在考慮或積極開發碳交易系統。第三部分主要描述國際上各交易體系制度達成的效益,以及中國碳排放權交易的現狀與市場運行的具體情況。由於中國大陸於西元2011年10月宣

布針對特定省市進行碳排放交易試點計畫,2013年6月開始交易,並已於2021年7月啟動全國碳交易市場。由於中國大陸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國,並公開宣示中國在西元2030年要達到碳達峰、西元2060年完成碳中和的目標;其碳交易機制的啟動使全球納入交易的碳排放比率增加了一倍。因此如何借鑒歐美先進的制度,以及實施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以及改革情況,本論文將對中國大陸現有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提出建議,期以對各界認知相關碳排放及交易制度有所貢獻。

森林碳匯交易機制建設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協調發展研究

為了解決碳匯交易的問題,作者張偉偉 這樣論述:

本書是201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森林碳匯交易機制建設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協調發展研究》(14CJY012)的結項成果。碳匯,是指通過植樹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復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並將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從而減少溫室氣體在大氣中濃度的過程、活動或機制。選題首先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森林碳匯交易機制建設的基本現狀出發,利用森林碳匯供給模型、納入政府行為的博弈論模型探討兩項制度建設的理論關聯,解析二者之間在政策層面、金融層面、經營管理層面的關聯機制;其次分別從政策協調、金融互助、經營管理層面具體探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森林碳匯交易機制建設間協調發展的必要性與具體途徑

;最后結合國際經驗教訓提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森林碳匯交易機制建設間協調發展的輔助措施。 張偉偉(1981年9月-),男,吉林省長春市人,博士,長春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首屆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第十二屆吉林省青年聯合會委員,吉林省林學會林業碳匯分會副理事長,吉林財經大學農村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北方能源環境交易所客座教授,近年來,主持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項目9項,參與項目20余項。發表論文30余篇,其中CSSCI收錄20篇,出版專著8部,獲得省市級獎項8項。

評估植樹造林與太陽能光電板發電企業碳匯取得效益

為了解決碳匯交易的問題,作者鄭裕財 這樣論述:

人為排放溫室氣體CO2是全球暖化的主因,為了抑制CO2排放,企業欲達成CO2減量目標,必須依靠碳匯、排放權交易、再生能源、改變燃料、提高能源效率等機制。一般企業利用植樹造林來取得「碳匯」,作為該企業擴廠或產能增加之抵扣量。植樹造林受限大面積土地取得不易,且生長緩慢,企業無法由植樹造林完全取得碳匯。太陽光電板發電(PV)係利用電位差發電,將光能(日射量)直接轉變成電能,沒有CO2排放,是方便又環保的能源,是企業取得碳匯的方式之一。本研究探討等量CO2減量,植樹造林與PV發電,二者成本差異。植樹造林之二氧化碳吸存量須考慮生產的樹種、材積量與樹齡,而PV發電量須考慮PV容量與設置場所平均日射量。研

究結果顯示植樹造林平均CO2吸存量為11.87 ton/ha/y,而成本介於NT$ 2.15萬至6.45萬/ha/y。台灣地區7個氣象站年平均日射量介於10238至16267 kJ/m2/d,年平均日射量以南部地區最高,預估平均發電量2.8 kWh/m2/d。若以一公頃之植樹造林減碳量之PV系統,平均設置成本NT$ 29.02萬/ha/y。而同時考慮土地面積與設置成本,植樹造林減碳量0.18-0.56 kg/m2/NT$萬元,而PV系統平均1.76 kg/m2/NT$萬元。同時PV系統可減少NOx, SOx, 及PM10之排放分別為26.3, 9.3與7.4 kg/kWp/y。隨著PV發電效率

提升,設置成本降低,顯示未來PV發電減碳潛力優於植樹造林減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