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對象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對象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學孔,張馨文,陳雅雯寫的 綠色交通 慢活‧友善‧永續:以人為本的運輸環境,讓城市更流暢、生活更精采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空污費新制26日上路查獲短報擇最大值核定收費 - 中央社也說明:蔡孟裕說,這是直接將行政程序法的追溯期寫入新制,避免各自表述。 另外,「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增訂申報門檻,即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范文清所指導 陳玠宇的 特別公課概念之研究-以環境特別公課為中心 (2021),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對象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特別公課、環境特別公課、環境稅、指定用途稅、社會目的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高仁川所指導 黃霈瑜的 論中央與地方在環境事務上的協力合作關係-以電力部門的空氣污染管制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空氣污染防制法、聯邦主義、合作式聯邦主義、潔淨空氣法、協力合作關係的重點而找出了 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對象的解答。

最後網站美福倉儲大火廢棄物逾期未清完桃市再開罰100萬元 - 更生日報則補充:桃園市蘆竹區美福倉儲3月10日晚間發生火警,連燒多日造成空污,被桃園市政府環保局依違反空污法32條規定,重罰新台幣500萬元,並限期4月12日前完成清除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對象,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綠色交通 慢活‧友善‧永續:以人為本的運輸環境,讓城市更流暢、生活更精采

為了解決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對象的問題,作者張學孔,張馨文,陳雅雯 這樣論述:

  綠色交通   新潮流‧新生活風格   綠色交通Green Transport:以環境永續發展為基礎,所打造的低污染或零污染運輸環境。包括使用再生能源的公共運輸,或以步行、單車為主的運輸方式等等……。   當世界城市競相在宜居城市的排名上較勁,其關鍵的因素之一,就是它的公共運輸、步行與單車為主的慢行空間市占率的程度,這些城市大致有一半以上的居民,不依賴小汽車而都是靠公共運輸和慢行到達他們想去的地方。因此便捷的移動影響了城市宜居的條件。   本書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告訴大家綠色交通的概念,以及想要成為綠色交通城市應該具備的關鍵策略,需打造城市友善的慢行空間,且必須以新技術、

新能源、新概念做為推手,才能擘畫出理想的城市交通藍圖。   《綠色交通:慢活‧友善‧永續》中提供許多國外城市在邁向此目標的作法與範例,做為台灣城市的借鏡。而台灣也藉由朝向低碳家園的同時,逐步構築了自己綠色交通的模樣,致力成為宜居城市的高雄市,在捷運通車後,一步一步提供便捷的公共運輸與慢行空間,打造屬於高雄的綠色交通。   Part1觀念篇【朝向永續與人本的綠色交通】   Part2策略篇【綠色交通都市的關鍵策略】   Part3慢行篇【友善的慢行交通環境】   Part4創新篇【新技術、新能源、新概念,綠色交通好行】   Part5實踐篇【台灣實踐‧高雄經驗】 本書特色

  一、深入淺出闡述「綠色交通」的概念—— 一種新時代潮流   當慢活已成為人們對生活最強烈的渴望,綠色交通正是以此對人、對環境最友善的態度,它是一種健康生活風格的建立,更是時代的潮流。   回歸到以人為本的思維,對環境永續的態度與作法,才是真正可長可久的路,世界潮流近數十年來的反思,新生活型態的崛起,新的移動型式也正逐漸被接納中。   二、以使用者角度來書寫,將綠色交通轉換為生活意象   隨著雲端技術的成熟、巨集數據運算能力的提升,將來,智慧型運輸方案即時為你精算出各種通行方式,出門不必上網查,只要將手機輸入你的起迄點,聰明的運算軟體自然會提供各類資訊給你。   三、省錢的創新

作法   除了自行車可以共享之外,電動汽車是目前最流行的共享概念,過去流行於美國大學生畢業後第二優先的買車夢,在三十年後的現在也被智慧型手機所取代──需要用車時用手機蒐尋附近提供車輛租借服務的地方。這些轉變都代表著小汽車從過去的「擁有者」漸漸轉為「聰明使用者」,我們不需要為了短暫使用而買輛小汽車,當有需求時在短時間內即可「找到」小汽車,租車比自己買車還划算。   四、提供創新的運輸服務構想   交通服務也可以客製化!針對人口少、偏遠的地區,或者身障群族、行動不便的老者,「民眾提出預約或申請,業者才發班車」,由大量供給的大眾運輸服務轉化為客製化的公共運輸服務。公共資源適當的運用也是可以滿

足弱勢族群的需求。   五、綠色城市的精采典範   歐美城市為了減少碳排,早於十多年前積極改善交通所衍生的環境問題,積極建構完善的公共運輸、闢建自行車專用道、打造舒適的步行空間,如蘇黎世沒有公共運輸到不了的地方、溫哥華的自行車上陸下海到哪都行、日本的行人最大,許多精彩的城市案例均在本書一一呈現。   六、台灣城市的實踐作為   台灣許多城市積極興建公共運輸系統、打造公共自行車系統、闢建自行車道等,也是一步步邁向綠色交通的目標。曾被評選為亞洲最適合騎乘自行車城市第三名的高雄市,是全台最早建置自行車道的高雄,且闢建最長的自行車道,象徵城市美學的輕軌電車也開始動工,從工業城市努力邁向低碳

宜居的城市,不僅在產業上進行調整,更針對交通建構低碳的路網。

特別公課概念之研究-以環境特別公課為中心

為了解決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對象的問題,作者陳玠宇 這樣論述:

大法官在釋字第426號解釋引進德國法上特別公課的概念後,法學界就開始對這個新興的法學概念爭論不休,不論是特別公課的概念內涵,或是其課徵的合法性要件,都有許多討論,也有論者擔心特別公課在我國的課徵過於氾濫,進而動搖租稅國家的本質。特別公課究竟是現代工業國家的一帖良藥,或是崩壞財政憲法的罪魁禍首,有加以研析的必要。本文的研究目的即在釐清特別公課的概念,尋找特別公課在公課體系的定位,並藉環境特別公課說明特別公課所扮演的角色。在第二章中,本文討論了特別公課的內涵和其合法性要件,本文認為特別公課是國家基於特定政策目的,對特定群體所課徵之費用,其收入的使用須與義務群體間具有一定的事物關聯性。課徵「財政目

的特別公課」和「引導目的特別公課」的正當化事由分別是「受益者付費」和「肇因者付費」,在上述的前提下,本文也嘗試回應學理上對於特別公課的質疑。第三章則著墨在特別公課在我國的繼受和發展,除了觀察涉及特別公課的大法官解釋和行政法院判決外,本文也整理民國108年到民國110年特種基金中,關於作業基金和特別收入基金的法定預算中特別公課的使用狀況,觀察特別公課是否真如學理所言過度使用。第四章將以環境特別公課開展,比較各種環境財政工具的異同,藉肇因者付費原則和收支關聯性的特性,說明何以和環境稅相比,特別公課為較適合的環境財政工具。本文也將以英美法中的指定用途稅和租稅特別負擔作為特別公課的比較對象,不論是環境

公課或是租稅特別負擔,比較法上也都有其收入和支出間應有關聯性的主張,以避免國家基於財政收入的目的而對少數人課徵額外的費用,如此一來,這些稅捐在外觀上就會和特別公課十分類似。本文認為「引導目的特別公課」為特別公課的主要型態,「財政目的特別公課」僅存在於少數情況,而以行為引導作為主要目的的引導目的特別公課中,又以環境特別公課為大宗,環境特別公課除了能確保環境保護領域的財源外,也能向人民宣示國家課徵環境特別公課的是為了達成環境保護的政策目的,而非覬覦相關的財政收入。

論中央與地方在環境事務上的協力合作關係-以電力部門的空氣污染管制為中心

為了解決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對象的問題,作者黃霈瑜 這樣論述:

本論文的研究目的在於,梳理我國現行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間,關於權限劃分之相關法制爭議,並藉由美國法中聯邦主義的子概念——合作式聯邦主義的運作,嘗試尋找在我國現行法制框架下,中央與地方建立合作關係的路徑。本文的研究方法為兼採「文獻資料蒐集分析」與「比較法制研究」交錯並行的方式,在我國法的部分,聚焦討論《憲法》、《地方制度法》與《空氣污染防制法》; 美國法的部分,則以聯邦主義的內涵及《潔淨空氣法》為主軸。本論文觀察現行權限劃分的相關標準,發現不論是《憲法》、《地方制度法》或各專業法律中,在權限劃分的標準上都有規範模糊、規範重疊與規範不足之處,直接導致在現代行政事務趨於繁雜的情況下,現行的劃分標準出

現了困境。而本文參考釋字第 738 號解釋要旨中,多數意見肯認中央與地方之間存在「競合立法之空間」,輔以學說論述,推論事務性質之劃分,除了中央權限事項、地方權限事項外,存在「共管事項」,在共管事項內,中央與地方應以協力合作為原則,推行國家行政任務。經由美國法制之比較研究,本文認為合作式聯邦主義中,以聯邦政府為框架性立法,州政府作為聯邦環境法規的前線執行者,並透過環境計畫橋接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之功能與行政措施,應得作為我國空污治理領域中,以協力合作為前提的治理模式借鏡。在本論文討論的指標性案例——台中火力發電廠案中,本文認為系爭案件為兼具能源政策考量與環境治理考量之共管事項,中央與地方間應透過共管

事項之運作程序,事前針對管制標準、許可證審查等相關細節事項進行溝通協調,並透過地方擬定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執行之,形成實質上的協力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