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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塗銷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健彰寫的 不動產登記 和林育廷的 票據法與支付工具規範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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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張鈺光所指導 曾建中的 不動產交易安全之研究 -以民事執行與刑事扣押競合為核心 (2021),提出線上塗銷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動產交易安全、抵押權、強制執行、刑事扣押。

而第二篇論文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林淑雅所指導 吳政融的 機車路權限制的法制分析-一個社會發展的觀點 (2018),提出因為有 機車路權限制、機車安全、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車種分流的重點而找出了 線上塗銷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線上查詢 - 花蓮地政事務所則補充:登記類 .地政事務所未辦繼承列冊管理查詢(花蓮縣) .開業地政士資訊查詢 .不動產經紀資訊查詢 .地建號對照 .土地及建物面積換算. 線上查詢-2 測量類.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線上塗銷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登記

為了解決線上塗銷查詢的問題,作者黃健彰 這樣論述:

  本書以比較法與法律經濟分析法研究不動產登記的重要議題,探討時結合民法與行政法,以台灣法為中心,尚一併論及澳洲、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已將國內外最新法令、理論與實務納入研究,包含近年各地方政府陸續推動的不動產網實(網路實體系統)服務、2020年申辦不動產登記線上聲明措施;澳洲維多利亞州2019年8月起幾近全面性的電子化申辦土地移轉登記;日本2020年4月施行的民法修正條文(債權法改正);中國大陸將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   過去土地登記的書多僅整理法令,少有理論、最新判決與比較法的探討,本書則可彌補該空白,書末尚有索引,以方

便讀者依關鍵詞查找本書內容。本書可供學術界、地政實務、法院審判與立法院立法或修法時參考。

不動產交易安全之研究 -以民事執行與刑事扣押競合為核心

為了解決線上塗銷查詢的問題,作者曾建中 這樣論述:

按公示、公信原則及物權法定主義等規範,均為我國不動產交易制度所遵循。再按刑事刑事訴訟之目的,在於發現實體真實,以實現國家具體刑罰權,進而彰顯公平正義,回復侵害社會的和平生活狀態。然目前實務上,上開二制度卻部分有所扞格,抵押權人擬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權時,卻遇到刑事偵查機關為保全犯罪證據及不法所得,而就抵押人(犯罪嫌疑人)所有之責任財產予以扣押禁止處分,縱擬於扣押之抵押物,前已設定高額抵押權而有無實益之情事,刑事扣押程序似無憲法表彰之比例原則以及上開不動產交易制度相關原則之適用,仍執意扣押禁止處分,致抵押權人無從就抵押物取償,甚至拍定人已取得執行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仍無從予以塗銷,致影響抵押

權人、拍定人的權利甚鉅。實務上就上開爭議,雖已提出「刑事扣押優先,附抵押權擔保例外優先」、「刑事扣押優先」及「執行時間優先為原則,民事特殊債權優先為例外」等數則理論,以及司法院擬提出之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等,均試圖化解前揭物權法及刑事訴訟法等法律適用上之疑義。從而由交易安全觀點視之,前揭爭議各對象,在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刑事扣押禁止處分間,確有其探討其價值及效益。是以,本文將以憲法保護財產權義務為基礎,研究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刑事扣押間應為如何的權衡,並嘗試從我國刑事扣押規範所參酌之外國立法例,檢視其等就上開爭議如何兼顧,以利保障交易安全,並消弭犯罪嫌疑人不法犯罪之動機。

票據法與支付工具規範

為了解決線上塗銷查詢的問題,作者林育廷 這樣論述:

  隨著電子科技的發展,新種支付工具推陳出新,呈現與票據分庭抗禮之勢。本書與時俱進,合併探討票據法與支付工具規範,以收相輔相成之效。概論部分首先介紹錢、支付制度、授信與信用等基本概念,然後闡明支付工具的制度背景,再以票據與其他支付工具為例,說明金融法與民法間之正確適用關係。   本書第二部分探討票據法,一方面以言簡意賅方式說明基本概念;另一方面藉案例研究引進新的分析觀點。第三部分討論其他支付規範,包括信用卡、電子資金移轉、電子錢、與其他支付相關法律問題,並補充說明國外立法、制度變遷與金融實務等面向。本書不但結合理論與實務,而且融合法條釋義與經濟分析觀點,為不可或缺之教科書與工具書。

機車路權限制的法制分析-一個社會發展的觀點

為了解決線上塗銷查詢的問題,作者吳政融 這樣論述:

機車為現今都市交通中,主要的運輸工具。更是目前交通事故傷亡中,最大占比之車種。而研究認為,機車之行駛態樣有別於汽車,更易與其他車輛產生衝突。因此政府提出限制機車路權,並以分流作為提升安全的手段。禁行機車為直線中主要分流的措施,兩段式左轉則為路口之分流措施。希望透過限制機車行駛空間,達到車種分流的目的。然而機車路權限制,目前缺乏設置標準。因此各地方政府在保守的選擇下,多半未妥善評估機車路權限制之手段是否合宜,即為設置。而桃園市塗銷禁行機車之試辦,發現可以降低4成的事故。因此機車路權限制之適當性,更受質疑。而機車路權限制的形成,與機車行駛特性有關外。本文透過歷史發展的角度切入,發現機車的盛行,與

我國經濟、產業發展有密切關係。但追求經濟發展之初,並未給予交通妥善的規劃。且在交通的發展上,選擇了以汽車為主的方向,成為現今交通之樣貌。本文透過分析機車路權限制手段發現,就統計上而言,並無明確減少事故的效果。且在比例原則的檢視上,禁行機車無明確的設置規範,也無研究證明能減少事故發生。再加上有侵害更小的手段存在,因此在違憲審查上,無法通過檢驗。故減少機車行駛空間,可能非減少機車事故的手段。而兩段式左轉,本文分析後認為,仍可作為路口之分流措施,但其設置仍有改進空間。而本文嘗試透過不同面向的分析,提出些許建議,期待能夠建立更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