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駕照罰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行政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說明:修正條文第二十一條之一) 六、增訂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未依規定駕駛輕型機車者之罰則,及提高領有汽車駕駛執照、普通重型 ...

國立中興大學 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 陳衍宏、潘競恆所指導 曾仁傳的 臺中市酒駕防治策略與成效之研究 (2015),提出職業駕照罰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酒後駕車、酒駕防治、取締酒駕、飲酒文化。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交通管理研究所 蔡中志所指導 黃世耀的 海峽兩岸道路交通法之比較研究 (2012),提出因為有 法律位階、檢舉制度、駕照管理、行政罰的重點而找出了 職業駕照罰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酒駕罰則 - TBAF 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則補充:酒駕累犯、拒絕酒測、拒絕酒測累犯、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或重傷者而吊銷駕照者,重新 ... 汽車運輸業的職業駕駛人因執行職務,駕駛汽車因酒駕等致他人受有損害而應負賠償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職業駕照罰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中市酒駕防治策略與成效之研究

為了解決職業駕照罰則的問題,作者曾仁傳 這樣論述:

酒後駕車不僅是一種嚴重威脅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的違規駕駛行為,也造成家庭難以弭補的傷害,酒後駕車肇事之死傷人數一直居高不下,帶來嚴重之社會成本,社會早已無法容忍。在輿論民意壓力下,雖多次修法提高處罰,警察亦認真加強執法,然而這樣有遏止酒駕情形嗎?從很多國內外的經驗顯示,加重罰則及強化執法(臨檢取締)就像特效藥,若無適切的社會運動,全民觀念改變並造成風潮,實難以轉變整個社會的飲酒文化。從60年代至80年代,臺灣由於經濟快速發展,加上臺灣人熱情好客,工作應酬時一定要飲酒作樂且相互拚酒,賓主盡歡、不醉不歸,才算盡興,禮數周到,因此成為臺灣特有的拚酒文化。研究發現,形成民眾酒後駕車的因素,有來自於用

車需求,民眾於飲酒後執意開車回家,為因應此狀況,本研究將以酒後駕車事故特性(區域、時間、原因、職業別、車種、年齡、性別、肇事結果、判決情形等)、取締酒駕勤務安排(時間、績效等)、宣導活動資源投入、以及區域社會經濟與生活型態等特性進行分析,用以深入了解酒後駕車與各項變數間之關連性,以及酒後駕車各項問題之癥結,據以分析研擬有效之酒駕防制措略,以做為取締及教育宣導活動安排之參考,期能提升執法績效,有效防止酒後駕車之違規行為。其次省思我國酒駕防制工作,經由回顧與整理國內外酒駕防制經驗,而後提出酒駕防制策略的新思維,包括發揮社會力量來共同約制酒駕行為、善用各種媒體有效行銷反酒駕危害、全方位的酒駕執法規劃

、對未來修法方向之建議及對行政協調之建議等,期能提出有效策略。關鍵詞:酒後駕車、酒駕防治、取締酒駕、飲酒文化

海峽兩岸道路交通法之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職業駕照罰則的問題,作者黃世耀 這樣論述:

「法」,是法律,也是方法,「法」就是為了解決人的問題而存在的,在法治的社會中,政府運作與遂行職務皆需以法為依歸。兩岸目前在交通管理上,都有道路交通法做為法源依據,在台灣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大陸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峽兩岸自古以來,原屬同一個政權所統治,1949年起,經歷了長達半個世紀的分治,直至1987年之後,兩岸開始恢復交流。隨著兩岸的探親、旅行、經貿投資、參訪等活動越來越頻繁,兩岸人民皆有機會受到對岸道路交通法之規範。因此,尋找兩岸道路交通法的異同點何在,便是本研究之目的。「處罰條例」的立法,於民國57年1月2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其位階是為「法律」

位階,「道安法」係則於2003年10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由國家主席頒佈,故兩者位階相同。處罰條例的整體架構,以違規的處罰來呈現,「一罰見效」乃是制定處罰條例所採用的思維邏輯。道安法所涉之面向除了罰則之外,並包含有交通安全制度的建立、人車審驗制度、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與法律責任等方面,這多元的面向,便是「道安法」與「處罰條例」的最大差異。總則的規定裡,檢舉制度屬台灣特有,此項制度除可彌補警力之不足外,亦將產生極大之嚇阻效果,對交通環境之改善,將有一定的幫助效果。大陸的特點係對媒體課予教育義務,將媒體資源運用在交通安全的教育,不但有其實質幫助,甚至

是相當新穎有效的概念,倘若能再授權其他法令加以具體指出運作重點,則效果令人期待。有關駕照管理,兩岸皆有記點制度,但台灣的記點制度中,對於守法的優良駕駛,並無獎勵的設計。然而大陸對於守法的駕駛人,可以延長機駕駛證的有效期,這樣的制度設計,對於提高用路人的守法意願,有著正面鼓勵的作用。處罰條例中所有處罰的種類,有「罰鍰」、「沒入」、「吊扣駕照」、「吊扣牌照」、「吊銷駕照」、「終身吊銷駕照」、「吊銷牌照」、「禁止駕駛」、「禁止其駕駛」、「禁止其行駛」、「禁止通行」、「禁止其通行」、「道安講習」、「違規記點」、「違規記次」、「公布姓名」等16種處罰類型。另外還有「當場移置保管」、「移置」、「逕行移置」

、「扣留處理」、「責令改正」等其他處分,「道安法」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等5種,以及「扣留車輛」、「記分」、「交通教育」、「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終生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責令」、「收繳」、「沒收」、「查封」與「拖移」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