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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必看!車禍理賠案例大解析,常見車險賠什麼、肇事責任如何 ...也說明:給付範圍:目前臺灣產物保險網路投保服務,汽車險種兩者皆可選擇投保、機車險種僅能選擇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比較項目, 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第三人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時報出版所出版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洪兆承所指導 陳智琪的 我國肇事逃逸罪之發展與探討—兼論美國法之規範 (2021),提出肇事責任7比3賠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肇事逃逸罪、交通事故、保護法益、重層性權益、無過失肇事、無肇事因素、逃逸、作為義務、情節輕微、釋字第777號解釋、美國法、美國肇事逃逸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 陳俊元所指導 陳宣含的 論兩岸汽車交通事故責任風險之保障機制-以中國大陸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中國大陸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無過失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第三人責任保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肇事責任7比3賠償的解答。

最後網站交通事故(車禍)_調解賠償的項目(含財損折舊) 車禍賠償的項目則補充:理賠項目與標準: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連結(點選). ... 6. 交通事故(車禍)的調解程序車禍的調解是怎麼進行? 7.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肇事責任7比3賠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法通則新論(五版)

為了解決肇事責任7比3賠償的問題,作者邱忠義 這樣論述:

  刑法可謂實質之憲法,本書乃注入正當法律程序、雙重危險、比例原則等概念,並將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相連結,使修習刑法者進一步了解刑法在實質及程序正義上之重要角色,俾助於「罪與罰」論證過程中之論證方向正確性。   又本書結合傳統教科書及坊間講義之優點,定位為實用的「工具書」,以圖文並茂方式提綱挈領地呈現關於罪與罰之各家學說、實務及立法之最新趨勢,同時亦針對新興議題加以介紹,去蕪存菁,並適時輔以表格、體系圖等以解析各項論點,且於各爭議問題後舉以實例,幫助讀者吸收且融會貫通,即使再複雜之爭議性問題,亦能一目瞭然,迎刃而解,並能有效節省讀者於時間、精力與勞費上不必要之虛耗。是一本極適

合入門導讀與進階深究之教科書,相當符合在學、準備國家考試或實際訴訟需求者所需。   研讀本書後,對於刑事實體法乃至於程序法的觀念,將有啟發性的全新思考。作者基於數十年擔任檢察官、法官及教學的經驗,也將實務操作的「know how」注入書中,提供了實際打官司時應如何主張及抗辯的關鍵性指引,即使讀者並非法律人,也能輕鬆瞭解並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不必要的訴訟耽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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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新聞稿 .04.10
前朝放的代位求償之火,現在怎麼收拾?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0)於質詢高雄氣爆時指出,高雄氣爆應正名為「高雄731氣爆」以示對傷亡者的尊重、對真相的負責。市府也應對法院認證的肇事者趙建喬進行假扣押,否則5億2480萬賠償金就可能由市府連帶賠償。此外,善款委員會最後將收回至少9 億3200 萬的代位求償代墊款,這筆錢應成立「氣爆剩餘款運用委員會」,把錢用在災民身上。

社會局長葉壽山答詢表示,氣爆時間確實發生在7月31日,他會再了解當時命名為「81氣爆」的原委,然後檢討是否要正名。社會局是善款的管理單位,一定會盡力追回代墊款,未來也會考慮成立「氣爆剩餘款運用委員會」。

陳麗娜指出,人若是在7月31號出生或死亡,就不可能登記為8月1號。高雄氣爆第一場爆炸發生於2014年7月31日23時57分,消防局主秘及多名消防隊員當場犧牲。前朝把氣爆定為81氣爆,是背離真相,更是對傷亡者的不尊重,市政府應正名為「高雄731氣爆」對歷史負責。

到今(108)年2月為止,代位求償核定金額為新臺幣9 億3200 萬,另外也先由李長榮公司與32位罹難者家屬和解,每人1,200萬元,共3億8千萬。陳麗娜指出,代位求償金是賠給受傷、財損災民,和解金是賠給罹難者家屬,這兩筆共13億1200萬都是「加害者」必須出的錢。而去年6月22日出爐的氣爆判決,法院判定高雄市政府、榮化、華運責任比例是40、30、30,因此,市府必須要賠5億2480萬(13億1200萬*40%)。

陳麗娜認為,法院在判決理由認定市府之所以有4成責任,是因趙建喬等人的疏失,因此5億2480萬應當由趙建喬等負責。而善款委員會為確保9億3200萬善款能順利收回,在法院判決出來後就應對李長榮化工、華運、趙建喬進行假扣押,以保護債權。陳麗娜表示制度上該做的就必須去做,否則趙建喬沒有賠的話,就變成高雄市政府要負連帶賠償責任,由全民買單了。

在追回代墊款後,善款將有超過10億的剩餘款,陳麗娜認為以前善款的運用引發許多意見,尤其代位求償並沒有真正讓災民獲得應有補償,因此未來應成立「731氣爆剩餘款運用委員會」妥善運用社會愛心,把錢真正用在災民身上。

陳麗娜最後關心去年4月2日拉瓦克部落被強拆後,十幾戶原民漢民朋友的現況,要求原民會、社會局持續關懷。原民會主委指出居民仍在整合內部意見,希望能和居民協調出最好的解決方案。

我國肇事逃逸罪之發展與探討—兼論美國法之規範

為了解決肇事責任7比3賠償的問題,作者陳智琪 這樣論述:

我國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自民國88年制定以來,就本罪保護法益之定位乃至各項構成要件之解釋,學說與判決實務之爭議未曾停歇,近年有擴大本罪保護範圍之重層性權益保障見解出現,究其根本原因即在於保護法益模糊及條文規定過於簡陋,而連帶影響各項構成要件之解釋適用,同時形成過度處罰及處罰不足的不合理現象。在經歷學界長年的批判、判決實務之重層性權益保障見解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7號解釋宣告肇事逃逸罪部分違憲,而於民國110年修正後是為現行之肇事逃逸罪。然而,本罪於修法前所面臨之諸多解釋及適用困境,終未因修法而獲得解決,故參考美國法有關肇事逃逸罪之相關規定,希冀能借鏡他山之石,作為我國日後修法之參

考。

律師也有良心,怎麼了嗎?:卡債不用全還、車禍對方錯了還是可以告你、獲得遺產竟被告侵占……36個需要律師的煩心事,讓暗黑律師法老王為你解惑!

為了解決肇事責任7比3賠償的問題,作者法老王律師 這樣論述:

八卦板卡債爆文 × 線上社群解答熱門時事法律點 × 各大網路媒體注目轉載     欠債、車禍、家事,   是人生難免會遇到最需要律師的3大難題。   來吧!看法老王走進當事人的糾結人生裡,   你會需要這些不小心就懂了的法律小知識。     律師,就是不斷走進他人的人生裡   「生活快要過不下去了,現金卡很好借錢,這樣一次一次借下去,那天銀行跟我說連本帶利要還五百萬 。」      「我照顧了爸爸和身心障礙的弟弟一輩子,姊姊從美國回來告我侵吞遺產。」   「發生車禍,肇責也不在我,但對方竟然可以告我……」   「房客不繳房租,我卻趕不走他?」

    36個真人真事改編的案件故事本色演出,包含律師最常遇到的三大類案件:車禍、家事、債務,以及形形色色的當事人、對造、對造律師、檢察官和法官,穿插好懂易讀的法律小知識。作者文筆輕鬆幽默善於自嘲,讓人為身世可憐的當事人感傷落淚、也為莫名其妙的當事人拳頭都硬了。     特別收錄:   律師被問到煩但還是一直被問的Q&A   □ 欠錢聲請更生每個月要還多少錢?欠太多還不起怎麼辦?   □ 我只剩退休金了,要是再被強制扣錢還債我要怎麼活?   □ 發生車禍被對方撞,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 車禍明明是對方的錯,為什麼他可以告我?     良

心律師教你怎麼選適合的律師   □ 大型事務所的律師比較好嗎?   □ 名氣大的律師比較好嗎?   □ 一審輸了要不要趕快換律師?   □ 打包票會贏的律師肯定值得信任吧?   名人推薦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李茂生   荒野保護協會常務監事 宋家元   掘想知識工作室(法律新幹線)主理人 林坤毅   專業法律媒體 法律白話文運動   律師娘 林靜如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陳志輝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張鈺光   旅日律師 手帳作家 黃昱毓   荒野保護協會第八~九屆理事長 劉月

梅   律師、YouTuber賴瑩真   (依姓氏筆畫排序)

論兩岸汽車交通事故責任風險之保障機制-以中國大陸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為中心

為了解決肇事責任7比3賠償的問題,作者陳宣含 這樣論述:

隨著汽車逐漸普及,其所造成之風險不斷上升,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每年約有130萬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對於此風險,大多數人多傾向於投保汽車保險來作為轉嫁風險的方式,故汽車保險之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汽車保險制度之設立,可能因時間之推移而導致其保障範圍無法與現代社會契合,汽車保險之異質性高,除受到駕駛人之性別年齡影響,在不同地區或不同社會背景下亦會有所差異。縱無一種精確的制度是可以適用於所有國家及社會,然仍可依照不同國家之性質,予以修正並調整成最適合該國家之保險制度。中國大陸於2020年提出之車險綜合改革,以保障消費者為主軸出發,同時大規模的修正交強險與商車險。而相較具備地緣關係且學術交流頻繁之

台灣,雖在制度上較中國大陸先行實施,然中國大陸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或許能給予更多可以參考的部分。因此本文欲探討其中國大陸之改革內容,並與台灣比較之。故本文以風險角度切入,欲探討對於汽車交通事故風險之保障。針對汽車交通事故所造成之風險,如駕駛對於自己所造成人身風險、財產風險以及駕駛對他人造成損害之責任風險。其中,因本文之篇幅有限,因此以責任風險為主,探討汽車交通事故責任風險之保障。透過將強制汽車保險作為基本保障,任意汽車責任保險作為進階保障之架構,分析並討論兩岸制度上之運用。主要以探討強制汽車保險應以何種立法始能達到其政策目的並施行無礙,而任意汽車責任保險,應如何修正以完善整體道路交通安全體

系。最後,再以彙整理論與實務之現況,並與中國大陸2020年車險綜合改革做比較,以供未來制度完善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