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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廠登記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玨寫的 CSI見築現場第四冊:營建行政管理「全流程圖解就不難!建管申報、安衛管制、使照申請一次上手」 和詹氏書局編輯部的 營建法令輯要101年度合訂本(最新營建法規/最新解釋函令)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工廠登記也說明:工廠案件到廠輔導服務申請及應否辦理工廠登記查詢申請. 109-02-28, 工廠危險物品 ... 臨時工廠登記(104年6月2日截止申請).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關閉. ::: 新聞訊息 · 最新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吳威志所指導 黃英學的 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之法制研究 (2021),提出臨時工廠登記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特定工廠、違章建築、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農地政策、特定工廠輔導、農地上工廠。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姚名鴻所指導 蔡明仁的 農地上工廠-特定工廠之探討 (2020),提出因為有 農地政策、農地工廠、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臨時工廠登記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臨時工廠登記-文件下載則補充:工廠 網路申報作業 · 查詢服務 · 產業類別及產品一覽表 · 申請工廠類建照之水土保持計畫轉送 · 商業登記 · 表單及範例下載 · 申請流程、時間及地點 · 商業登記資料查詢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臨時工廠登記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CSI見築現場第四冊:營建行政管理「全流程圖解就不難!建管申報、安衛管制、使照申請一次上手」

為了解決臨時工廠登記查詢的問題,作者王玨 這樣論述:

  全流程圖解就不難!建管申報、安衛管制、使照申請一次上手   收錄167組管理表單暨計劃書   與時間成本的競賽,營建人該怎麼贏?   專案進度控制三大賽局   1.開工前:建管申報作業   2.施工中:內部品管外部查驗   3.完工後:使用執照申請   推薦給   建設公司:專案經理、成控部、施工部   營造公司:工務主管、工地主任、勞安管理員、現場工程師 本書特色   一次到位   擺脫退件命運   送簽書表文件通通備齊   EASY PASS   跑照程序一條龍圖解   不靠人情打通關   營建公司都該有的工具表單   追蹤專案進度再也不是困擾

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臨時工廠登記查詢的問題,作者黃英學 這樣論述:

摘要筆者從事地政及消防相關工作近30年,深知政府各部門雖具備相關專業能力,整合執行能力卻不足,且橫向連繫配合也不佳。從經濟部2010年臨時工廠登記的配套措施不足,導致政策失敗,到現今的特定工廠登記,雖然立法增加誘因及處罰條款,申辦比例仍然偏低,顯示其制定的法規脫離現實狀況,政策難以貫徹產生實效。特定工廠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涉及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財政部等卻未配合修法,造成特定工廠有名無實,雖取得工廠登記核准文件,但實際上農地違規使用及建築物違章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反而造成農地違規使用及違章建築不公平的現象。本研究之發現及成果如下:一、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0條,僅具宣示性質無實質

具體處罰內容,應增修視為行為共犯,並同負相關法律責任。二、 公司法第393條第二項第2款、商業登記法第5條、第9條第一項第3款及第19條第一項第3款所稱之經營事業,其營業項目若涉及製造加工者,應為實質審查以杜絕違章工廠產生機會,並促進未登記工廠申辦特定工廠登記。三、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一項,增列第5款,補償因國土計畫法第20條第一項第3款之限制使用造成犧牲之補償補助款。四、 消防機關及工務單位依其執行特別法地位,只針對未登記工廠申辦特定工廠者,開立不公平之行政處分書,違反行政程序法第4條、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五、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10條第一項,聯合審查小組成員不應排除農

業局、地政局、工務局及建築管理科等單位,因特定工廠之核心問題為農地違規使用及廠房違章建築,而核心問題洽與上述局處關係密切。六、 特定工廠之核心問題為農地違規使用及廠房違章建築,以現行法令欲解決核心問題極為困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第一項,如增列戊種建築用地以徹底解決特定工廠廠房,解套現行建築法的各種約束。關鍵字:特定工廠、違章建築、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農地政策、特定工廠輔導、農地上工廠

營建法令輯要101年度合訂本(最新營建法規/最新解釋函令)

為了解決臨時工廠登記查詢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101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農地上工廠-特定工廠之探討

為了解決臨時工廠登記查詢的問題,作者蔡明仁 這樣論述:

糧食來自農地,為確保糧食來源之穩定與安全,農地之規劃與保護應與國家安全有關,應該提升至國家安全層面考量。然而,農地是弱者,為配合經濟、民生政策需求被迫合法釋出變更使用,甚至遭受私利者擅自竊佔違法使用,正不斷地慢慢地流失中,導致可供耕作之農地減少,相對引發糧食供應等之國家安全疑慮。在農地上出現的工廠、住宅、商場、餐廳、殯葬設施、宗教寺廟、遊憩場所等農地上建築物非農業使用樣態許多,各態樣形成原因各異,所涉層面不同。本研究以上述態樣中最大宗之「農地工廠」為研究對象,採文獻分析法與參與觀察法,針對現況做檢討與分析。農地工廠是政府與人民共創的歷史共業,人民縱然出自故意之意,政府亦患過失之責,兩者均有義

務及必要來解決此歷史共業。所提之建議,期政府能言從計納、納諫如流,修正特定工廠申辦資格條件及辦法。人民奉公守法接受且遵守特定工廠納管之規定,落實特定工廠之立法意旨,接受納管,農地上工廠不再新增或擴增。關鍵字:農地政策、農地工廠、特定工廠登記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