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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雅族正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豪人寫的 「野蠻」的復權:臺灣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與現代法秩序的自我救贖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西拉雅正名判決大翻轉西拉雅族親遲來的正義!也說明:臺南市西拉雅族親上訴原住民身分法行政訴訟案,本(107)年5月4日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有理由,原判決廢棄,發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面對司法與立法前所未有的嶄新 ...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詹中原所指導 林瑋庭的 政策議程之多元流程與公共利益因素研究─106年著作權法修正案分析 (2021),提出西拉雅族正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著作權法修法、政策窗、政策企業家、多元流程模式、公共利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清華大學 臺灣研究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 王鈺婷所指導 吳宇芯的 本土與世界的關懷—方耀乾台語詩集研究(2009-2020) (2020),提出因為有 方耀乾、台語詩、圖像詩、西拉雅族、台灣精神主體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西拉雅族正名的解答。

最後網站纏訟多年西拉雅正名判決大翻轉,西拉雅族親遲來的正義!則補充:【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西拉雅正名行政訴訟判決大翻轉,是西拉雅族親遲來的正義!經過南市府攜手族親9年來的努力,慶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有理由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西拉雅族正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野蠻」的復權:臺灣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與現代法秩序的自我救贖

為了解決西拉雅族正名的問題,作者吳豪人 這樣論述:

自從殖民者踏上這塊土地,現代國家的法秩序如何綑綁臺灣原住民族的種種權利?怎麼做才能真正解套?   二○一七年原住民歌手巴奈等人在總統府周邊紮營抗爭數百天,抗議行政院原民會提出的傳統領域劃定辦法將「私有地」排除在原住民傳統領域之外的做法,大聲喊出「沒有人是局外人」。   這項爭議的核心究竟是什麼?臺灣原住民族歷經數任總統道歉、宣示尊重其人權與文化,二○○五年也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但當政者即便想要解決,就真的能夠解決得了嗎?   原住民族的生存與文化發展,最大關鍵在於土地。原住民土地在過去被強奪騙取的事實雖然早已無可否認,但在現代國家的市民法架構之下,若要積極回復原住民族被剝奪許久的權利

,將會碰上這種法秩序對於個人私有財產權的無上堅持,以及必須能夠進行市場交易的物權預設,從而與原住民傳統的(但更具永續性質的)集體所有權概念產生根本上的矛盾。   長期關注原住民議題的法律學者吳豪人,從哥倫布以來殖民者如何透過法律剝奪世界各地原住民的土地與權利開始,對照日本北海道阿依努族與台灣原住民族爭取權利的訴訟與立法鬥爭史,檢視、分析原住民族在殖民主義與現代資本主義國家法秩序的雙重桎梏之下,難以真正復權的根本癥結,並提出他的解決方案。   共同推薦   Awi Mona蔡志偉/東華大學財法所暨法律原住民專班副教授   巴奈/歌手   瓦歷斯.貝林/監察委員   汪明輝/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

任委,臺灣師大地理系副教授   那布/文史工作者   周漢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林三加/律師,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首屆董事長   阿棟・優帕司/泰雅中會牧者,鎮西堡部落耆老   馬躍.比吼/南島魯瑪社執行長   黃居正/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陳采邑/律師,臺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歐密.偉浪/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幹事,泰雅爾族民族議會秘書長 作者簡介 吳豪人   一九六四年生於臺北。日本國立京都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研究領域為基礎法學與人權思想。除發表多篇學術論文外,編有《大正十三年治安警察法違反事件豫審記錄》(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出版),著有《殖民地的法學者:「現代」樂園的漫遊者群像》(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最常說的一句話是:「我不懂實定法。」天生自由人,遭際冷硬派。非自願型人權工作者。滴酒不沾,痛恨西裝,不會打領帶,會打撐人結。不喜奔競,避官如避禍。曾口占二句以明志:「我是佛門鴦堀子,不學人間富貴禪。」近年開闢專欄「白目豆沙包」,自愚愚人,禍不遠矣。 推薦序:他們不是別人,他們就是我們/官大偉 Daya Dakasi(政大民族學系副教授,泰雅族) 推薦序:「高貴野蠻人」的復返?/林益仁(臺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副教授) 楔子 序言 第一章 臺灣原住民是如何失去土地的? 第二章 日本原住

民族的復權之路:從文化權切入的訴訟策略 第三章 帝國的「普通法」與殖民地的「習慣」 第四章  土地所有權的辯證法 第五章 「野蠻」的復權:台灣修復式正義與轉型正義實踐的困境與脫困之道 終章 原住民族在法律思想史中的定位 補論   原住民欺負原住民?──西拉雅族正名訴訟的省思 附錄  第三屆模擬憲法法庭:模憲字第四號、第五號判決部分協同意見書 書目   (摘自第一章)原住民「飛禽走獸=地上物」論的時代從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開始「理蕃」,百餘年來臺灣原住民的歷史,就是一部不斷遭受到外來者以暴力排除其權利參與的歷史。這些外來者的暴力,有的非常赤裸裸,有的則非常狡詐閃爍,不容易辨識。日本殖民

初期,對於原住民在法律上地位的認定,就屬於前者。日治時代,對於清朝主權未及處的原住民族──「生蕃」是否為日本臣民,有無法律人格的問題,曾透過所謂「法理」的討論,達成「將生蕃視為地上物」的共識。總督府殖民官僚安井勝次〈生蕃在國法上的地位〉一文可謂箇中代表。安井認為,在解決「生蕃」是否為日本「臣民」之前,首先須確定他們是否為清國臣民。因為日本領有臺灣,乃國際法上繼承清帝國之主權而來。牡丹社事件清國的卸責之詞:「臺灣山地不屬於清國版圖,難以派兵究辦」,其中所說的「山地」,其實指的是「生蕃居住之地」。而生蕃乃「化外之民」,非清國臣民,其理甚明。此後,清國改弦更張,積極開拓,因此各國均承認清國主權及於臺

灣全島。只是清國法令現實上無法行之於「生蕃」耳。日本繼承清國對臺灣全島及其附屬島嶼之主權,則臺島原「清國臣民」,均可依日本法律取得日本臣民之地位。但對於非清國臣民之生蕃,則不知如何處理。因此只有透過「教化」手段,使生蕃「開化」至熟蕃程度之後,再制定特別法賦予其國籍。明治三十八年(一九○五年)制定戶口調查規則時,仍將生蕃除外,可知此時的生蕃仍非日本臣民。若非清國臣民,又非日本臣民,則屬於「自然人」之生蕃究竟有無法人格呢?對於不服從日本政令的生蕃,日本人在一籌莫展之際,只好將之視為「飛禽走獸」:(法)人格除非受法律保護,否則不能享有任何權利。亦即人格須由法律認定,始可享有。故以生蕃為「自然人」之理

由視為其具有(法)人格者,可謂不知(法)人格意義之見解。生蕃若有人格,其行動不應超乎法律允許之範圍,亦即須遵守法律。故雖有生物上之自我,但若其行動超越法律允許之範圍,則與飛禽走獸無異。安井接著引用清治時期清國不視「生蕃」為人類的諸多證據,如:

西拉雅族正名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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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程之多元流程與公共利益因素研究─106年著作權法修正案分析

為了解決西拉雅族正名的問題,作者林瑋庭 這樣論述:

著作權法近期大幅修正為民國87年,隨著數位科技及網路高度發展,法制與實務間的落差日益擴大,為此,我國著作權專責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自97年起,著手進行著作權法的修法作業,經過多年的研議及徵求外界意見,在106年10月行政院通過送立法院審議、同年11月立法院完成一讀,惟直至109年1月第9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法案不續審,106年版著作權法修法草案宣告回到原點。研究發現,106年著作權法修法草案無論在過程或是內容皆符合著作權法揭櫫之公共利益,同時也符合Kingdon之多元流程模式,推動過程極具動態且高度互動,不停在政治流及政策流之間來回穿梭,偶而又回到問題流。然而在問題流、政治流及

政策流皆鬆散的情況下,政策窗仍舊開啟,且開啟的時間並非短暫,不過,本個案之政策企業家促進三流匯聚的能力有限,終究無法完成立法。本個案在政策窗開啟之要件及階段不同於多元流程模式,認為係因我國行政院具有高度立法影響力,法案必須符合公共利益,才能通過行政院之審議,進入立法院,因此本研究針對多元流程模式酌做修正。此外,本研究建議推動著作權法修法須尋求高層級政策企業家支持、找尋重量級利用人參與、運用結盟關係及採取更多元且彈性的提案策略。

本土與世界的關懷—方耀乾台語詩集研究(2009-2020)

為了解決西拉雅族正名的問題,作者吳宇芯 這樣論述:

自1997年方耀乾出版第一本台語詩集迄今超過20年,以2008年為分水嶺,2008年以前方耀乾的台語詩集特色被評價為內容多變、形式多樣,而2009到2020年的方耀乾的作品風格演變,尚無研究者進行研究,故本文針對方耀乾於此期間出版的四本詩集《方耀乾的文學旅途》、《烏/白》、《台窩灣擺擺》、《我腳踏的所在就是台灣》為研究範圍,以文本分析、文獻歸納及訪談方式進行研究,探討方耀乾在此一階段如何突破自我,展現對於本土與世界的關懷。 本文先爬梳方耀乾的生命經驗、創作歷程來了解方耀乾的創作風格,接著進行個別詩集的研究,針對各詩集「主題」及「形式特色」的分析與討論,其中,《方耀乾的文學旅途》詩集內容涵蓋了

方耀乾從1997到2008年的創作精華,可從此詩集中歸納出方耀乾第一階段創作的詩觀與風格,對於本文研究有承先啟後的意義,並在爾後出版的詩集研究中發現,方耀乾的詩集有「主題本土化」、「形式多樣化」等特色,後來則有「範圍擴大化」、「內容深度化」、「主題統整化」等轉變,針對形式則有更具創新性的書寫。  在《烏/白》詩集中,方耀乾以圖像詩來探討哲學議題,試圖帶領讀者解構二元對立的思考模式,建立一個更奔放的思想空間。《台窩灣擺擺》則是描繪台灣平埔族西拉雅族文化風貌的詩集,方耀乾用後殖民主義式的精神回顧西拉雅族的歷史,並對殖民壓迫的事實提出抗議,藉此建立族群認同。最後則是針對第一部以台語書寫的世界旅行詩集

《我腳踏的所在就是台灣》進行探討,此詩集以台華對譯的方式呈現方耀乾旅行世界各國的見聞,並在異國與台灣的對照中建構台灣主體性的精神。  方耀乾以認識自己、守護台灣、關心世界為創作中心思想,用不同的思考面向、表現手法不斷突破與創新,這是方耀乾詩集的特色,並且是詩人方耀乾在台語文學界持續享有重要地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