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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女孩

為了解決跛豪完整版的問題,作者傑克.凱堔 這樣論述:

  小異的SM恐怖系列又添一味!  令人悲傷、憤怒、害怕的恐怖經典   我想把一切拉到近處,讓讀者面對,把你放進書裡的場景,讓你成為共犯。  我的目標之一,就是讓讀者連翻頁往下看,都感到罪惡。  ─本書作者 傑克.凱堔   有些事,是你至死也不想講,是你巴不得死掉,也不想看的。  我卻親眼目睹了。   故事發生在五○年代,場景設在綠樹成蔭的街區,這裡有修剪整齊的草坪、清澈的溪流與舒適的住家。我們的主人翁是個略微害羞男孩大衛,在他十二歲那年的夏天,遇見了初次讓他感到心動的女孩瑪姬。因父母車禍雙亡,瑪姬與跛足的妹妹蘇珊前來投靠遠親阿姨,住進了錢德勒家,成了大衛的鄰居。想到與瑪姬種種可能的未來,興奮

不已的大衛萬萬沒想到,他只來得及參與她如噩夢般的悲劇。   在一條死巷裡,錢德勒家陰暗潮溼的地下室中,瑪姬被綁住手腕,吊在天花板的橫梁上,嘴巴被塞住,眼睛也被蒙上,她深受精神有問題的遠房阿姨蘿絲的蹂躪,蘿絲的瘋狂影響了她的三個兒子,最後更擴及整個鄰區。一群冷漠的孩子,   和一個鼓吹惡行的成人,再加上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不忍悴睹的可怕罪行,便發生在這看似寧靜的住宅郊區。   透過糾葛其中的大衛的眼睛與耳朵,讀者也參與了蘿絲和兒子們的罪行,它道出我們心底的慾望,渴望窺探恐怖暴行的本能;我們無力轉開眼神,只能成為共犯,直到翻完最後一頁…… 本書特色   ◎今年(2009)五月,知名八卦網站POP

CRUNCH選出了十本史上最令人不安的作品,猜猜看哪本書獲得此殊榮,沒錯!就是傑克.凱堔的《鄰家女孩》。   ◎本書的創作靈感,來自六○年代、震驚全美國的印第安那殺人事件,兇手是一名叫格特魯德.巴尼澤夫斯基(Gertrude Baniszewski)的婦女,她被控告監禁、虐待,進而殺害十六歲少女希維亞.林肯斯(Sylvia Likens)。   ◎改編自本書的同名電影,於2007年在美國上映,獲得極高的評價,被比喻為《Stand by Me(伴我同行)》的終極黑暗版,史蒂芬.金也表示,這部片反映出地獄的真實面貌;以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有《美國罪行》(An American Crime),飾演希維

亞的是《鴻孕當頭》的艾倫.珮吉。   ◎作者傑克.凱堔曾被史蒂芬.金喻為「全美最恐怖的傢伙」、恐怖懸疑作家的英雄、類型讀者的標竿。《鄰家女孩》則是凱堔最具權威性的作品。   ◎這本書令人悲傷、憤怒、害怕,雖是在描述如此真實的事件,裡面卻含有許多愛,甚至有種溫柔,但衝擊性因而增強,而非淡化。   ◎本書另外收入史蒂芬.金的專文推薦,以及作者撰寫《鄰家女孩》背後的故事。   ◎另附有《鄰家女孩》原著及同名電影劇本改編的訪談。 作者簡介 傑克.凱堔 Jack Ketchum   本名為達拉斯.邁爾(Dallas Mayr),曾做過演員、歌手、文學經紀人、木材推銷員,也是位汽水迷;家裡賣花,是戰後嬰兒

潮的一員,自認在1956年時,貓王、恐龍和恐怖漫畫救了他。在進入恐怖小說領域之前,凱堔曾寫了一些詩、劇本、兒童故事、短篇小說,也曾在搖滾音樂雜誌及男性雜誌上發表文章。   凱堔的首部長篇小說《淡季》(Off Season,1980年出版),雖引發《村聲週報》(Village Voice)公然撻伐,痛責出版商出版暴力色情小說,卻被許多類型讀者所喜愛,被描述成「終極恐怖小說」,至今仍影響許多文壇新人的寫作風格。《淡季》描寫一群遊客遇到食人族的故事,原先出版的版本曾被出版社刪掉許多辛辣的情節,之後完整版重新推出,讀者紛紛收集,奉為經典。   續篇《後裔》(Offspring,1991年出版)於200

9年被搬上大銀幕,在美國的上映時間卻遲遲未定,最後決定直接發行DVD。今年(2009)五月,傑克.凱堔的《鄰家女孩》更在知名八卦網站POPCRUNCH票選中,榮膺史上十大最令人不安小說之首,可見凱堔式的恐怖即使在二十一世紀仍被視為極端的禁忌。   傑克.凱堔的作品一直以來皆為史蒂芬,金所推崇,稱他為恐怖懸疑作家的英雄,類型讀者的標竿。凱堔曾說過,他只寫自己想寫的東西,錢賺到夠用就好,他不會為了想多賺幾個鳥錢去寫;寫作對他而言,就像一種更高階的遊戲,而且除了自慰以外,寫作是一人獨享的最大樂趣。   凱堔寫長篇、也寫短篇小說,作品多次獲得史鐸克獎(Bram Stoker Award),如短篇小說:

《盒子》(The Box)、《逝去》(Gone);合集《和平國度》(Peaceable Kingdom);長篇小說《打烊時間》(Closing Time)。被改拍成電影的有:《迷失》(The Lost)、《鄰家女孩》(The Girl Next Door)、《紅》(Red)、《後裔》(Offspring)。作者網站:www.jackketchum.net/。 譯者簡介 柯清心   台中人,美國堪薩斯大學戲劇研究所碩士,現任專翻譯。著有童書《小蠟燭找光》;譯有《不怕小孩問》、《8的秘密》等數十部作品。 史蒂芬.金專文推薦 推薦全美最恐怖的傢伙──傑克.凱堔   其實傑克.凱堔(Jack Ket

chum)這個人並不存在;那是一個叫達拉斯.邁爾(Dallas Mayr)的傢伙的筆名,假若這是機密,我當然不會隨便說出來,可惜不是;達拉斯.邁爾的名字出現在所有凱堔的小說版權頁上(有七八部在美國出版),他若為你簽名,常會簽上「達拉斯」三個字。(不過這部小說版本的讀者,看到的也許是「傑克.凱堔」!)反正我也不覺得傑克.凱堔像真實的名字;反倒更像假名。畢竟英國好幾個世代的劊子手,都沿用傑克.凱琪(Jack Ketch)這個名字,而且這位美國同名作家的小說裡,也都沒有倖存者;他總是讓活板門一開,拉緊套索,連無辜者一起賜死。   有句老話說,人生唯二可以確定的事,就是死亡與稅。不過我還可以加上第三項

:迪士尼電影永遠不可能改拍傑克.凱堔的小說。凱堔小說裡的小矮人都是食人族,大野狼從來不會喊累,公主最後會被綁在破爛小屋中的柱子上,讓瘋女人拿熨斗燙掉她的陰蒂。   我以前為凱堔寫過簡介,說他已成為類型讀者的標竿,也是我們這些寫恐怖懸疑故事者的英雄。這在當時和現在,都是事實。凱堔是最接近英國作家克里夫.巴克(Clive Barker)的美國作家……指的是其作品的感受,而非故事本身,因為凱堔很少處理神怪的議題。不過那並不是重點,重要的是,讀過他作品的作家,無一不受其影響,讀過他作品的讀者,無一能輕易忘掉他,凱堔已成為一種典範了。自從他首部小說《淡季》(Off Season)──有點像文學版的《活死

人之夜》(Night of the Living Dead)──問世後便如此,《鄰家女孩》更是如此,或許是凱堔最具權威性的作品。   就我認為,跟他最像的作者是吉米.湯普森(Jim Thompson),四○年代末及五○年代的神祕暴力犯罪小說家。凱堔和湯普森一樣,作品均以平裝書出版(至少在美國如此;凱堔在英國曾出版過一兩次精裝本),從未擠進暢銷書單,除了《墓園之舞》(Cemetery Dance)和《Fangoria》等類型出版品外,從未有人訪問過他(他們幾乎無法瞭解他),一般的讀者大眾幾乎完全不認識他。然而凱堔跟湯普森一樣,是個極端有趣的作家,凶殘且時而才華洋溢,卓絕的才情中帶著晦暗絕望的觀點

。他的作品呈現,是其他更知名的文學作家無力處理的──我想到威廉.甘迺迪(William Kennedy)、達克多羅(E.L. Doctorow)及諾曼˙梅勒(Norman Mailer)等幾位風格迥異的小說家。事實上,我認為當今美國小說家中,只有一位比傑克.凱堔更優秀而重要,那就是戈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這對一位知名度不高的平裝書作家而言,是極大的讚譽,卻並不誇張。不管你喜不喜歡(許多讀過小說的人大概會不喜歡),傑克.凱堔的優秀不容置疑。你大概記得,戈馬克.麥卡錫在出版《愛在奔馳》(All the Pretty Horses)這部與他之前作品迥然不同的牛仔浪漫小說之前

,亦沒沒無聞,長年窮困潦倒。   凱堔不像麥卡錫,他對密集而抒情式的語句沒興趣。他跟吉米.湯普森一樣,使用平淡無奇的美式語句,以流暢而半帶幽默的方式,讓作品變得更明快──我想到《鄰家女孩》中,那個瘋狂的小鬼艾迪,沿街走來,「打著赤膊,牙齒間咬著一大條黑色的活蛇」。但凱堔的作品特色不在幽默,而在其驚悚──就像他之前的吉米.湯普森一樣〔以《致命賭徒》(The Grifters)或《體內殺手》(The Killer Inside Me)兩本書為例,凱堔幾乎也寫得出來〕,他覺得生活裡的慘事充滿刺激,在這個世界上,一名女孩無情地遭受整個鄰區,而不只是一個瘋女人的凌虐;在這個世界上,連英雄都顯得太遲疑,太

懦弱,太猶豫不決。   《鄰家女孩》篇幅很短──僅有兩百三十二頁(編按:這裡指原文初版)──但不失為一部格局宏大的野心之作。其實我並不訝異;因為美國越戰後幾年,除了詩,數量最多的藝術表達形式就屬懸疑小說了(那幾年我們的藝術成就實在乏善可陳;咱們戰後嬰兒潮世代的人,在藝術、政治和性生活的表現都滿遜的)。也許批評挑剔的人少一點,比較容易會有好的創作吧,自法蘭克.諾里斯(Frank Norris)的《麥克悌格》(McTeague)後,情形便是如此,那也是一部凱堔寫得出來的作品(不過凱堔的版本,大概會刪掉許多煩人的對話,而大幅縮短……大概剩下兩百三十二頁左右吧)。   《鄰家女孩》(這個詞本身便呈現出

迷濛、溫和浪漫、漫步於微光中、在學校體育館跳舞的畫面)以典型的五○年代場景做開場,由一名年輕男孩口述──很多故事都這樣,如《麥田捕手》、《一個人的和平》(A Separate Peace),和我自己的小說《屍體》(The Body)。故事一開始(繼一整章的序曲之後)便非常地《頑童歷險記》:一名臉龐曬得黧黑的男孩,光著腳,頂著夏日的豔陽,趴在河裡的石頭上,拿錫罐抓小龍蝦。這時瑪姬來了,她漂亮,綁著馬尾,芳齡十四,當然了,瑪姬剛剛搬來。她和她妹妹蘇珊,住在獨力撫養三名兒子的單親媽媽蘿絲家裡,其中一名男孩是大衛小時候最要好的朋友(想當然爾)。他們一群人晚上都會擠在蘿絲.錢德勒家的客廳電視機前,看各種

情境喜劇和西部片。凱堔以簡潔精準的方式,喚起五○年代的氛圍──音樂、小國寡民的郊區生活、錢德勒家地下室的防空室所代表的各種恐懼。然後抓住他營造出來的表象,輕而易舉地將之整個翻轉過來。   首先,在大衛的家裡,父親並非無所不知的;這位父親是個無可救藥的花心男子,婚姻岌岌可危。大衛也知道這點,「老爸的外遇機會不斷,而且來者不拒。」他說,「從早到晚都會遇到馬子。」這淡淡的諷刺,威力卻絲毫不減;等你發現痛時,你已又繼續往前走一大段了。   由於一場意外車禍,瑪姬和蘇珊來到錢德勒家了(哪天真該有人研究一下,車禍情節對美國文學的影響)。一開始她們似乎跟蘿絲的孩子相安無事──吠吠、唐尼和小威利──還有蘿絲本

人,一位隨和、愛聊天、香煙一根接一根,孩子們若能對父母守口如瓶,就讓他們喝啤酒的女人。   凱堔的對話寫得很精彩,蘿絲的話聽來銳利而帶點焦躁。「你們要記取教訓哪,各位男生。」有一次她說,「要記住這個,很重要的。你們只要隨時對一個女人好,她就會幫你做一堆事情。大衛對瑪姬好,人家就送他一幅畫……女生很好把的……給她們一點好處,就讓你予取予求。」   對於兩位心靈受傷的女孩,你大概會認為,這最適合的治療環境和最好的成人,應該是……可惜咱們面對的作家是傑克.凱堔,凱堔才不玩那一套。他以前不玩,以後大概永遠也不會。   講話戲謔、看來溫和善良的蘿絲,精神其實漸次崩解,慢慢墜入暴力與妄想的深淵裡。她是一個

可怕但平凡的壞人,正適合艾森豪的時代。作者從未解釋她出了什麼毛病;蘿絲和一群在她家廝混的小鬼,用一句話做為他們的護身符──千萬別說出來。那句話可算是五○年代的代表,小說裡每個人物都牢記在心,直至最後不可收拾。   最後,凱堔對孩子們的興趣,反而比對蘿絲高──不只是錢德勒家的男孩和大衛,還包括所有在錢德勒地下室進出、凌虐謀害瑪姬的孩子。凱堔在乎的是艾迪、黛妮絲、東尼、肯尼、葛蘭,以及五○年代所有愚昧的不良少年,那些理著平頭,髮上塗蠟,膝蓋因打棒球而滿是疤痕的孩子。有些像大衛這樣的小孩,不只旁觀,還動手。有的參與其中,最後甚至夥同著拿燒燙的針,在瑪姬的肚皮上刺下「I FUCK FUCK ME」的字

樣。他們來來去去……看電視……喝可樂,吃花生奶油三明治……沒有一個人露口風,沒有人阻止地下室裡的慘事,那簡直是一場噩夢。幸福的表象下,隱藏著猙獰可怖的情節。小說之所以成功,不是因為凱堔對郊區生活的精準描繪,而是因為我們不得不信,一群冷漠的孩子,和一個鼓吹惡行的成人,再加上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這種事是可能發生的。畢竟當年確實有個叫凱蒂.吉諾維斯(Kitty Genovese)的女人,在紐約的巷弄裡掙扎數小時,最後還是活活被刺死。她不斷尖叫求救,目睹現場的人很多,卻無人出面阻止,甚至沒有人打電話報警。   他們一定是把「千萬別說出來」奉為圭臬了……其實,從「千萬別說出來」,到「咱們去幫忙」,大概

只有一線之隔吧?   敘述者大衛是小說裡的好人,難怪他會為蘿絲地下室裡最後的那場大屠殺,感到自責不已;因為善良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狀態。他知道眼前發生的事是錯的,自然會比那些缺乏道德,燒灼、割刺,並性侵鄰家女孩的孩子更加愧疚。這些事大衛都沒參與,但他也沒把錢德勒家的事告訴爸媽,或去報警,因為他其實還是想要參與的。當大衛終於挺身而出時,讀者才有了滿足感──這是凱堔施捨給我們的一道清冷陽光──卻又同時恨他未能及早行動。   如果讀者對這位可鄙的敘事者只覺得憎恨,那麼《鄰家女孩》便會像布萊特.伊斯坦.伊利斯(Brett Easton Ellis)的《美國殺人魔》(American Psycho)一樣

,在道德拿捏上失了分寸。大衛也許是凱堔筆下,最能引發讀者共鳴的角色了,他跟伊利斯所寫的色情商相差了十萬八千里。大衛的複雜心理,使本書更能引發回響,這是他早期作品中少見的。讀者會同情大衛,瞭解他一開始為何不願去告發蘿絲,因為蘿絲對孩子沒有歧見,不會當他們是礙手礙腳的討厭鬼,我們也能瞭解,大衛何以無法辨識是非。   「有時,這部電影會變得頗像六○年代末期的片子。」大衛說,「大部分像外國片──讓人覺得置身於某種迷人而深具催眠作用的朦朧幻影中,畫面飽含層層疊疊的意涵,最後卻又了無意義。演員則個個頂了張撲克臉,面無表情而被動地飄過一個個噩夢般的場景。」   對我而言,《鄰家女孩》最傑出的,就是到最後,讓

我能以自己的觀點去接受大衛──但在某方面又很排斥──就像吉米.湯普森的《體內殺手》中,那位獰笑著痛毆殺人的神經警長勞.福特一樣。   當然了,大衛比勞.福特可愛多了。  所以才會這麼令人搖頭。   傑克.凱堔是一位天生的小說家,他對黑暗人性的瞭解,也許只有法蘭克.諾里斯與麥爾坎.勞瑞(Malcolm Lowry)能夠匹敵。凱堔善於為讀者創造緊張懸疑,令人欲罷不能的小說〔華納出版的《鄰家女孩》平裝封面,是一名啦啦隊員的骷髏,跟書中內容毫不相干;看起來反而像是安德魯絲(V.C. Andrews)的恐怖浪漫作品,或史坦恩(R.L. Stine)的青少年恐怖小說〕。凱堔是懸疑高手,小說也非常好看,卻遭

到封面和呈現方式的嚴重扭曲,就如同吉米.湯普森的小說封面一樣,無法如實展現作品內容。《鄰家女孩》的生動,不是安德魯絲的作品所能比擬,大多數的大眾小說都達不到這樣的境界;這部作品不僅保證恐怖,它是真的令人毛骨悚然,卻又讓人放不下手;真正是欲罷不能。讀者害怕讀下去,卻又忍不住要看。凱堔在主題上的企圖心雖然低調,卻十分宏大;然而他的企圖心並未妨礙小說家的主要工作──以優雅或邪惡的手段去誘騙讀者。凱堔的手段大都是邪惡的……可是天哪,那手段可真誘人啊。   《鄰家女孩》遠遠勝過愚蠢感傷的《香杉市慢步華爾滋》(Slow Waltz in Cedar Bend),或不痛不癢、詭計連連的《造雨人》(The R

ainmaker),只看《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書籍的讀者,很難認識凱堔。不過我覺得,少了凱堔,我們的文學經驗會變得較為貧乏。他是個貨真價實的標竿,一名優秀的作家,少數在「精英作家圈」外真正具有分量的人。吉米.湯普森的作品,在許多同儕精英作家的作品絕版、被遺忘後,依然不斷再版與被閱。同樣的情形,必然會發生在傑克.凱堔身上……只是我希望他能像湯普森一樣,在死前便享受成果。像《鄰家女孩》這種勢必會引起注意與評論的作品,可將他往成功推進一步。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於緬因州,邦格 作者後記   「誰愛你,寶貝?」神探柯傑克說。(註:Kojak,美國偵探影集主角。)  我不知道誰愛我,卻知道自己害

怕什麼人和什麼事。   廣義地說,就是指無可預期的事。我不是指怪力亂神,而是指老人癡呆症、愛滋之類的事。有一天我走在百老匯大道,沒想到一座橡木製的化妝台竟掉在距離我兩步遠的人行道上。「那種事」令我害怕,驚嚇,且令我憤怒。   我對那些令我害怕的人也有同感,他們令我髮指。我拒絕跟連續殺人狂分享地球,這些人看起來跟我很像,講話跟我也像,而且頗具魅力,只是他們有個奇怪的地方,天啊,他們喜歡把別人的乳頭咬下來。   這不只是與受害者感同身受而已,我的意思是,我也有乳頭啊。   反社會者也令我害怕憤怒,不僅是一般的反社會者,還有那些在佛羅里達,詐騙老太太土地的金光黨。所有這些沒良心的人都令我生氣。我認識

一名女士,她老公在股市慘賠,為了還債,冒用她的名義超貸二十五萬美元,更甭提國稅局的各種表格了,如今房貸利息加上要補繳的稅款,終於東窗事發了。而她──有一個孩子要養,竟然還可悲地像八歲小孩依戀父親一樣地愛著她的老公──自從一九八九年三月後,就再也沒見過或聽到他的消息了。別人也一樣,他溜掉了,沒人能拿他如何,卻讓整個世界像蒼蠅般地纏著他老婆和兒子。   我一直很想寫個關於這種爛人的故事,寫他們的非我族類,以及當我們這些人類相信他們跟我們同屬一族的後果。   我在傑.羅伯.納許(Jay Robert Nash)的《惡魔與壞蛋》(註:Bloodletters and Badmen,內容為美國真實的犯罪

殺人事件)中看到一個這種角色。   她的罪行非常罕見,令人深惡痛絕。(註:這裡是指六○年代、震驚全美國的監禁、虐待事件的凶手,一名叫格特魯德.巴尼澤夫斯基[Gertrude Baniszewski]的婦女。)   她在為期數個月的過程中,在青少年兒女的協助下──最後連鄰居小孩也來參與──將一名寄宿的十六歲女孩,當著她妹妹的面凌虐至死,理由是要「教她如何在世上當一名女人」。   她的小孩令我想到了《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的某個部分,且不管小孩子──因為是這個女人,這個大人容許他們,指揮他們,並一步步引導他們參與這場病態教學遊戲的。她本質上鄙視女性,除了自己的苦,完全漠視他

人的苦,並將她的想法灌輸給一群青少年,傳遞給那女孩的朋友。   書裡有一張她的照片,她在一九六五年犯罪,時年三十六,但書裡的容顏彷若六十歲,皮膚鬆弛而污斑點點──皺紋橫生──薄而憤恨的嘴,漸退的髮線。她頭髮邋遢,髮型整整落伍了十年。   深陷的大黑眼既凶惡又空茫,令人生畏,我立刻對她憤怒起來。  也一直忘不了她。   幾年後家母去世了,她在愛的氛圍中,去世於我自幼所知、也是自小成長的新澤西家中。那個房子從各方面而言,都還是我的本家。我慢慢處理這兩項損失,隔一段時間便離開我的公寓,在那兒待一長段時間,處理她的財物,重新跟鄰居相熟,回憶過去。   那時我在改寫《她醒來》(She Wakes),這是

我到目前為止,唯一的一部志怪小說。我已經把小說擱下一陣子了,能回頭改寫也滿好的,因為我那陣子實在無心寫新的東西──或寫實的東西。一位在陽光斑斕的希臘島嶼上轉世的女神,剛好適合我。   可是漸漸的,那女人開始慢慢再度浮現了。  也許是她那一九五○年代的髮型吧,我也不曉得。   小時候,我們家那條街是條死巷,家家戶戶都生了一堆戰後寶寶,我可以想像她在那裡幹那件事。你若經歷過五○年代,就會明白那個年代的黑暗面。各種壓抑的情緒,已積聚到隨時會爆發開來了。那種孤立與人們的特質,極適合讓我將真人實事轉化成小說。   因此我想,把時代拉回到一九五八年,我十二歲的時候,場景不在實案發生的中西部,而改到新澤西。

  在新澤西待了整個夏天,回憶不斷湧現。林子的氣味,地下室陰溼的牆壁,一些多年來我忙到無暇多想的事,此時在夜裡令我難以成眠,太多浮現的細節了,擋都擋不住,而我也不想去擋。我甚至不時想到當時喜歡的東西,小溪、果園、家家夜不閉戶,還有貓王艾維斯。   但我也不是在寫《快樂時光》(註:Happy Days,美國五、六○年代電視情境喜劇)。自從我的第一本書《淡季》(Off Season)之後,我從沒寫過主題這麼嚴酷的書,而《淡季》寫的還是緬因州海邊的食人者。不管我寫得多麼劇力萬鈞,還是不會有人正眼瞧它,但這是跟虐待兒童有關的書。虐待手法極端到令我決定淡化一些細節,有些則全部略過。   卻依然極端。

  但我不能因此就不寫了。問題在於,如何維持故事的極端性,同時呈現出受虐兒每天的真實生活。   提出技術問題是一種手法。我利用第一人稱,藉一名鄰家男孩來講述。他很困惑,卻不夠敏感,在欺凌的刺激與悲憫間猶豫不決。他看到很多,但不是全部,這種手法讓我能輕描淡寫一些事,而不必重點著墨。   而且述事者是在三十年後才說的,這時他已經是大人了,可以做刪修。因此當事態演變到最不堪時,我就讓他說,對不起,我不打算告訴你們,要的話,自己去想像吧,至於我,我不幫你們。   懸疑小說採第一人稱?述,讀者的同情心會自動轉移到受虐的對象身上。我在《捉迷藏》(Hide and Seek)也使用相同的手法來達成效果。讀者

知道描述者會活下來,所以就比較不會擔心他的人身安全(不過讀者可以擔心他的道德尺度,那也是這邊希望達到的效果)。若是處理得好,讀者會擔心他在乎的人的安全,在本書中,即是鄰家女孩和她的妹妹。   這有點複雜,因為若他關心的人不夠吸引人、讓人同情,或讀者本身並不像?述者那麼喜歡律師或狗,讀者最後只會冷眼看著壞人行惡或施暴,或乾脆把書合上了。   我想我是太杞人憂天了(這點他很有信心)。如果本書有道德的灰色地帶和壓力,那是應該的,因為那正是男主角必須解決的問題,決定自己的觀點。我不會太擔憂,因為我很喜歡這兩位女孩,這點是無庸置疑的。她們不僅是受害者,在某些方面而言──尤其她們又是姊妹──我覺得她們非常

勇敢。   也因此相較之下,其他那些人便令我害怕。   令我恐懼。尤其每次打開報紙,或看晚間新聞,或跟被醉酒的丈夫毆打的婦女談話時,都令我憤怒不已。 第二十八章「我們跟她講突擊的事了。」唐尼說。「跟誰說?」「蘿絲,我媽媽,要不還會有誰,笨死了。」我進門時,唐尼一個人在廚房做花生奶油三明治,我猜那是當天的晚餐。流理台上有花生奶油、葡萄果醬的油跡和麵包屑。我好玩地數了數抽屜裡的餐具,還是只有五組。「你們跟她說啦?」他點點頭,「是吠吠說的。」唐尼吃了一口三明治,然後坐到客廳桌邊,我在他對面坐下,木桌上有一條以前從沒見過的半吋煙痕。「天啊,她怎麼說?」「什麼都沒說。好奇怪哦,好像她本來就知道,你懂吧

?」「本來就知道?知道什麼?」「知道所有的事啊,好像沒什麼關係,好像她老早就知道我們在幹那件事了,好像每個小孩都會那樣。」「你是在開玩笑吧。」「沒有,我發誓。」「狗屁啦。」「我告訴你,她只想知道有誰跟我們玩,所以我就告訴她了。」「你告訴她了?你把我、艾迪、每個人都招出來了嗎?」「我說過她不在乎了嘛。喂,你別那麼緊張好不好,大衛?她又沒覺得怎樣。」「黛妮絲呢?你也跟她講黛妮絲了嗎?」「是啊,全講了。」「你有說她沒穿衣服嗎?」我真是不敢相信,我向來以為威利比較笨。我看著唐尼啃三明治,他對我笑了笑,搖搖頭。「告訴你,安啦。」他說。「唐尼。」「真的啦。」「唐尼。」「幹嘛,大衛。」「你瘋了嗎?」「沒有啊

,大衛。」「你有沒有想過,萬一怎麼樣的話,我會……」「你不會怎樣啦,拜託別這麼大驚小怪行嗎?拜託,她是我老媽吔,你沒忘記吧?」「所以我就應該很放心,讓你老媽知道我們把一個裸體的小女生綁到樹上了嗎?」他嘆口氣,「大衛,我要是早知道你這麼白癡,就不跟你說了。」「白癡?」「是啊。」這下換唐尼生氣了,他把最後一口黏糊糊的三明治塞進嘴裡,然後站起來。「你是豬啊,要不然你以為防空室裡是怎麼回事?現在是怎麼回事?」我呆呆地看著他,我怎麼會知道防空室裡怎麼回事?誰在乎呀?接著我懂了。瑪姬在裡面。「不會吧。」我說。「就會。」唐尼到冰箱裡拿可樂。「狗屎。」他大笑說:「你能不能別再說狗屎?你若不信,自己去瞧瞧,媽的

咧,我只是上來吃三明治的。」我衝下樓,還聽見他在後頭高聲大笑。外面天色漸黑,因此地下室的燈是亮的,裸露的燈泡懸在階梯下的洗衣機、烘衣機,以及角落抽水機的上方。威利站在蘿絲後面,防空室的門口。兩人手裡都拿了手電筒。蘿絲扭開她的手電筒,像哨站的條子一樣,朝我晃了一下。「大衛來啦。」她說。威利瞄我一眼,意思是誰理他呀。我張開嘴,覺得好乾,我舔舔嘴唇,對蘿絲點點頭,然後從門口望進角落。一開始我還沒意會過來──大概是因為太突兀,加上是瑪姬,而蘿絲又在那兒的緣故吧。我覺得像在做夢一樣──或像萬聖節玩的某種遊戲,所有人都化了妝,即使知道對方是誰,還是不太認得出來。接著唐尼走下樓,用手拍拍我的肩膀,遞給我一罐

可樂。「懂了吧?」他說,「我就跟你說嘛。」我真的懂了。他們把釘子釘進老威利架在天花板上的橫梁裡──兩根間隔三呎的釘子。他們割了一條兩倍長的曬衣繩,綁住瑪姬的手腕,然後把繩子纏到兩根釘子之間,再把繩子綁到沈重的工作台桌腳。這樣一來,只要解開桌腳上的繩子,繞著釘子調整鬆緊度,再綁好繩子就成了。瑪姬站在一疊書上──三本厚厚的紅色世界百科全書。她的嘴被塞住了,眼睛也蒙上了。瑪姬光著腳,穿著髒兮兮的短褲和短袖上衣,她拉長身子,露出衣褲之間的肚臍。瑪姬的肚臍是凹進去的。吠吠在她面前來回走動,拿著手電筒上上下下地照著她的身體。瑪姬眼罩下的左臉頰上,有一道瘀傷。蘇珊坐在一箱蔬菜罐頭上看著,頭髮上綁著藍色絲帶做

的蝴蝶結。我看到角落有一堆毛毯和充氣床墊,才知道瑪姬睡在那兒,我不知道這情形有多久了。「大家都到了。」蘿絲說。淡琥珀色的昏光自地下室其他地方射進來,但防空室裡則以吠吠的手電筒為主光,隨著他的走動,陰影搖晃不定,更添鬼魅氣氛。高處唯一的鐵窗,似乎也微微來回移動。兩根支撐天花板的四吋見方木柱,以怪異的角度斜過房間。堆在瑪姬床舖對面角落的斧頭、鶴嘴鋤、鐵橇和鏟子,似乎互換位置,忽近忽遠而變幻不定。

論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法制規範之解構與再建構-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制度為中心

為了解決跛豪完整版的問題,作者陳建璋 這樣論述:

我國屬於高度進口能源來源依賴性強之國家,以往之經濟發展模式係透過大量消耗傳統化石能源以推動經濟增長,但與此同時,潛在之能源危機與國際溫室氣體減排壓力伴隨,故如何因應氣候變遷並兼顧能源安全、穩定與自主,將是我國生存之首要議題,而利用再生能源降低對進口能源來源之依賴,改善能源供給結構,逐漸建立低碳能源供給體系,將是我國能源永續發展之核心。然而再生能源技術及其經濟特性,已相對性地決定其先天競爭劣勢,基此,我國再生能源法制仿效德國《再生能源優先法》,採取饋網電價制度。惟此制度雖得以保證再生能源強制併網、並以保障躉購費率及保證躉購期間之經濟性輔助措施,加以扶植,但並未解決發展再生能源所生額外成本分攤之

問題。倘此ㄧ問題未獲解決或係分攤不足以支應,將是另一個制約再生能源發展之關鍵因素。爰此,我國於再生能源法制之設計上,係由經濟部向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課徵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費用充作再生能源基金,以作為支應再生能源發展之所需。然並未明確界定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費用之財政工具屬性,究屬租稅、規費抑或特別公費?實際區別為何?本文嘗試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制度與再生能源附加費制之制度設計及規範目的進行探究,加以討論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費用於財政公課體系之定位與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設立、屬性及其收入來源之課徵,乃至於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費用之合憲性檢驗,並就所謂附加轉嫁機制逐一闡述分析,提出相關結論與建議,希冀藉

由本文之淺見,拋磚引玉以供各界參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