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代步車補助資格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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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大學 物理治療暨輔助科技學系 李淑貞所指導 沈世莊的 障礙者使用手動輪椅現況調查與需求判定準則驗證:以彰化縣為例 (2010),提出電動代步車補助資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手動輪椅、需求評估、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

而第二篇論文長庚大學 商管專業學院 蕭坤安、郭重顯所指導 徐松川的 高齡機能強化智慧型輪椅之商業模式 (2007),提出因為有 輪椅、智慧型的重點而找出了 電動代步車補助資格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中市政府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問答集則補充:註:不得同時請領同一項身障與長照輔具補助款,例如:甲經核定身障輔具-輪. 椅及長照輔具-輪椅,這兩項只能擇一作申請補助款。 問題03.請問電動代步車補助資格?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電動代步車補助資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障礙者使用手動輪椅現況調查與需求判定準則驗證:以彰化縣為例

為了解決電動代步車補助資格的問題,作者沈世莊 這樣論述:

背景與目的:障礙者常藉由使用手動輪椅來提升行動力。目前國內身心障礙者手動輪椅補助對象以「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的肢體障礙者為主,然而2007年6月立法院修法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從2012年7月起逐步全面以「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進行身心障礙資格鑑定及福利與服務需求評估。內政部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因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擬定手動輪椅之一般輪椅與特製輪椅的需求判定準則,該準則是否完全符合國內的狀況仍需不同方式的驗證。本研究目的以彰化縣為例探討手動輪椅使用者的特性與使用狀況,進而驗證手動輪椅需求判定準則之合適性。研究方法:本研究為橫斷式(cross-sectional)探索型

研究。共分為兩個子研究,研究一為擷取彰化縣輔具資源中心輔具審查內部資料庫之手動輪椅配置評估表內容之次級資料後再進行分析;研究二為以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為基礎,自行設計之半結構式問卷「手動輪椅使用者特性調查問卷」,以方便取樣方式進行問卷訪談,訪談對象為使用經驗超過一個月的手動輪椅使用者,且目前尚持續使用者;但若受試者無法自行回答,由熟悉該受試者日常生活作息的照顧者,以受試者的角度回答。本研究分別以使用一般輪椅與特製輪椅不同族群分類,及以描述性統計分析受試者與受試者的基本特性與滿意度調查,並針對驗證手動輪椅需求判定準則相關之要素,以費雪檢定進行分析。研究結果:本研究之研究一,共擷取238

人的評估資料,接受手動輪椅配置評估者被建議使用一般輪椅有64(26.9%)位受試者,特製輪椅有174(73.1%)位受試者;本研究之研究二,訪談18人(36%)一般輪椅使用者及32人(64%)特製輪椅使用者。本研究發現全體受試者及受試者的步行能力皆為中度以上困難。大部分特製輪椅受試者及受試者其坐姿平衡能力與轉位能力為中度以上困難而且顯著的比一般輪椅受試者及受試者嚴重(p<0.05),且OR值超過20倍以上。全部受試者受環境因素而阻礙使用手動輪椅的項目多為冬季寒冷的天氣(40%)與居住環境(28%)及公共環境(34%)因素。全部受試者滿意度以手動輪椅改善移行能力為最多,而以申請手動輪椅補助

流程為最不滿意。結論:手動輪椅需求者或使用者皆在執行步行活動能力有困難,其特製輪椅需求者或使用者在執行坐姿平衡能力與轉位能力多為有困難,故驗證手動輪椅需求判定準則之合理性。

高齡機能強化智慧型輪椅之商業模式

為了解決電動代步車補助資格的問題,作者徐松川 這樣論述:

摘 要 本研究的目的是為了要滿足老齡者及行動失能者, 他們個別不同的需求, 故如何利用iNPD 的實作程序,(1)從宏觀分析到微觀分析來定義機會,找出輪椅的產品機會缺口;(2)瞭解機會,並利用虛擬情境的方法來確認目標族群;(3)概念化機會,(4)最後實現機會,一種具備動力輔助又有復健功能的智慧型輪椅就此誕生的過程。 以長庚大學跨領域團隊所研發,一系列健康監控與管理服務模組為核心,並利用長庚醫院臨床照護經驗,以及台灣廠商們模組化的製造能力,我们發展出獨特的, 授權合作、永續研發的商業營運模式。希望藉此商業模式為基礎, 來尋找相關廠商的合作, 以提供更人性化, 更符合客製需求的智

慧型輪椅,並期能外銷歐美來服務更多的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