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用遊艇載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淺談「動力小船」與「遊艇」之船牌及駕駛資格也說明:執照」(如附圖4)與「自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如附圖5)兩項。 遊艇. 非遊艇. 中華民國遊艇證書. 遊艇. 資格文件: ... (載客小船、特種小船). 資格文件:.

國立成功大學 海洋科技與事務研究所 陳璋玲所指導 張雅喬的 台灣娛樂漁業海釣經營現況及管理需求之研究 (2015),提出非自用遊艇載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娛樂漁業、海釣、經營現況、管理需求。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海洋事務研究所 周秋隆所指導 陳韋伶的 適合臺灣遊艇經濟發展管理研究 (2012),提出因為有 遊艇製造業、遊艇經濟、港埠轉型、遊艇產業佈局、遊艇專章的重點而找出了 非自用遊艇載客的解答。

最後網站遊艇活動相關訊息則補充:答:非自用遊艇是指整船出租或以俱樂部型態從事娛樂活動之遊艇,其不得作為經營. 客、貨運送業務,或供娛樂以外之用途。但得從事非漁業目的釣魚活動。違規者.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非自用遊艇載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娛樂漁業海釣經營現況及管理需求之研究

為了解決非自用遊艇載客的問題,作者張雅喬 這樣論述:

本研究之目的為探討海釣活動的發展現況、經營模式以及對於管理上的認知與需求,除此之外,亦進一步檢視現行管理措施,並針對此產業所面臨之困境研擬有利於海釣活動的管理機制,以提升經營環境與整體服務品質。本研究對象為漁會人員、娛樂漁業漁船業者及釣客,分別透過樣本資料蒐集、拜訪區漁會及登記於合法娛樂漁業漁船(筏)名單中之業者進行半結構式訪談,就目前當地經營所面臨到的問題及管理需求加以瞭解,接著再針對深澳漁港進行釣客問卷調查,並利用SWOT分析法探討其整體發展性。根據訪談內容及調查結果可看出:一、海釣活動項目可分為體驗行程與專業行程,兩者間差異為船上是否提供釣魚裝備;其船資費用依距離劃分,近程大約800元

~1000元左右;遠程大約為2000元~3000元上下。而航程時間則依釣客性質區分,體驗型釣客通常為2~6小時,專業型釣客為12~24小時;作業漁場主要分布於島嶼、人工魚礁、沈船周圍,該區漁業資源較為豐富。二、釣客依其本身是否具備釣魚技術分為體驗型釣客、休閒型釣客、及職業型釣客,體驗型與休閒型釣客較注重休閒性,而職業型釣客則較在意漁獲量,因其釣魚的主要目的為販賣賺取利潤。整體而言,海釣遊客以31歲~50歲之男性居多,其參與動機多數純屬個人興趣,並非以增加收益為目的;三、海釣活動當前之困境主要為「衝突問題」、「違規行為問題」、「船員證型式之海釣問題」,以及「自用遊艇非法載客海釣之問題」;四、在管

理規畫方面應對症下藥,針對重點問題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使海釣產業能夠永續經營。

適合臺灣遊艇經濟發展管理研究

為了解決非自用遊艇載客的問題,作者陳韋伶 這樣論述:

近年來臺灣的遊艇製造業揚名國際,接單總長為世界前十名,相較於此,國內遊艇活動的程度卻是天壤之別。遊艇活動之所以無法興盛的原因,多歸咎於過去戒嚴時期的海禁政策、風俗民情、海象不佳、缺乏適合遊艇進出的港埠基地所致,加上不健全的相關法律規範與管理機制,以及步驟繁瑣的登記註冊、安全檢查與進出港程序,導致臺灣遊艇活動更加裹足不前。因此,本研究將探討研究分析遊艇產業發展各面向之問題與根本原因。研究方法採用文獻彙整、法規制度分析、深度訪談,並比較國際案例進行綜和分析。主要研究項目有(一)軟體面:即為法規政策面,主要探討船舶法遊艇專章、遊艇定義、遊艇相關規定之適宜性。(二)硬體面:蒐集臺灣現有遊艇可泊靠的港

口狀況,調查各港口的優劣勢與景觀價值,分析現行港埠規劃之影響。(三)產業面:詳實記載臺灣遊艇產業沿革、現況及未來,分析遊艇製造業者經銷模式等。深度訪談綜合分析結果顯示:(一)臺灣的遊艇港現址都不是良好遊艇港,但是有不少漁港是良好的遊艇港址,建議可將漁港轉型。(二)產業升級是臺灣的遊艇製造業突破現況的主要方法,須有臨水岸的先進廠房以提高產能,南星計畫遊艇產業園區的完成至為重要。(三)受訪者一致認為政府必須制定具有誘因的政策以刺激遊艇內銷市場、吸引國際遊艇愛好者。(四)盡速修訂完善的法規、簡政便民的遊艇註冊檢查登記手續,俾利於與國際接軌。綜合文獻蒐集、深度訪談及國際案例研究結論:(一) 相關政府當

局缺乏專業知識以及專業人士參與。(二) 我國遊艇產業發展力度不足,遊艇製造業未來可能面對的威脅來自於中國遊艇產業快速佈局以及引進國際大廠之造艇技術。(三)法規制度不盡完善造成遊艇玩家諸多不便,造成無法與國際接軌。(四)港埠設施不佳以及經營區位狹隘。將針對上述分析結果提出下列建議:(一)政府及管理單位仿效外國,以吸引船主及觀光客為發展導向的遊艇優惠措施,刺激產業及相關活動。(二)因應遊艇產業未來可能面對的危脅,宜早日建立適切的遊艇產業區,含蓋軟硬體設備、環境、商業及生活機能,例如興達港計畫之推動,避開無謂且無效失敗之遊艇港。(三) 建議遊艇廠在轉型OBM的同時,自行接手經營遊艇銷售通路。(四)積

極修訂遊艇專章及實施細則,宜廣邀相關之產官學界人士參與進行有效的整合性管理。(五)港埠區位及經營宜著重於港埠周邊的商機,善用大眾或社區力量促進民間參與。(六)建立港區水質監測系統及綠色港口以確保海洋環境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