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信箱匿名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守護孩子- 校園回歸單純與專業- 粉專收到了新的匿名投訴也說明:投書市長信箱也是以上回覆實在是感到無力又無奈啊,另想請教小編鼓山區是否有友善議員可供陳情呢? ... 目前粉專掌握的高雄是友善議員名單有高閔琳(永安區、 ...

國立臺灣大學 公共事務研究所 陳淳文所指導 邱子戩的 公務人員言論自由之保障:公法與公共行政之整合研究 (2019),提出高雄市長信箱匿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人員言論自由、政治控制、官僚自主、類型化利益衡量、個案利益衡量、匿名言論、公務員服務法。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公共行政學系公共政策碩士在職專班 陳志瑋所指導 吳梨怡的 交通部民意信箱運作機制之研究 (2017),提出因為有 民意信箱、電子化政府、公民參與、公民關係管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高雄市長信箱匿名的解答。

最後網站失業教我們的事:想吃雞腿,就別勉強啃雞肋 - Google 圖書結果則補充:最有名的例子當屬韓國瑜,失業多年去做北農總經理,被拔掉失業了,再選高雄市長。 ... 劇情是這樣的: 104人力銀行邀集人資主管,每人分別審核三份匿名履歷(二十幾歲),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高雄市長信箱匿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高雄市長信箱匿名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整作息,改善過勞。
  
高雄鳳山分局從去年十月開始試辦,然而我了解鳳山九個派出所的實施情形,僅有一個派出所實施一段班,其他八個都沒有,原因竟然是調查意願的方式「非常鴨霸!」同意改變輪班的比例門檻要高達90%以上才能實施,且採記名制,基層員警又怎麼敢違背上級旨意來投票呢?!
  
因此,今天黃捷要求局長調查輪班制度時應 #改採相對多數決 且 #匿名調查,讓各派出所尊重民主結果來選擇輪班的方式。當場也獲得警察局長李永癸承諾答應會體恤基層員警,讓多數人認同的勞動條件能實施。
  
  
早就取消110假報案,局長不該帶頭測試

警政署2015年就已函文取消「受理110報案偵測」,高市警察局長卻深夜帶隊快打偵測!萬一同時段真的發生事情,局長不就佔用掉已經很緊繃的警力,只為了作秀?因此黃捷要求 #不得再發生假報案事件,讓警力用在真正需要的勤務上,局長也承諾110報案偵測不會再發生。
 
    
員警帶頭酒駕、吸毒,警風敗壞,局長卻無積極作為?
  
今年截止至今年三月止,已發生三起員警酒駕、三起嚴重毒品案例,黃捷要求警局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實質防範警紀敗壞,而不是讓警察知法犯法,維護治安者卻帶頭破壞治安。
  
警察局也表示非常重視風紀問題,不會放任酒駕、吸毒問題。
  
  
要求交通大隊正確記錄交通肇事原因,才能真正降低車禍率
  
我列舉幾項汽機車左轉時違規事項,包括「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車道」、「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及「綠燈直行時後車追撞」等,這些肇事原因,若發生在機車身上,只會被記錄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我要求交通大隊未來需將 #真正的機車肇事原因一併記錄,讓汽機車適用的法規邏輯一致,才能真正降低機車車禍率,檢討之後才能改成更好的交通設計,而不是歸因於「機車很危險」或是「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
  
  
汽機車「應讓」行人,而不只是「禮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 寫得很清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但高雄仍然沒有尊重行人的習慣,黃捷要求交通大隊比照北市「讓汽機車行經斑馬線時距離行人三公尺」,還給行人安全的行走空間。
  
  
#民政局

黃捷要求局長曹桓榮,提早針對今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結果,讓高雄的戶政事務所跟上法制進度 ,局長回應戶政登記系統 #準備好了。
  
  
民政局底下有一筆微薄的 #同志公民運動經費 40萬,黃捷發現其中只有17.5萬,是真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但剩下22.5萬卻被挪去辦理「集團結婚」,且 #沒有一對同志參加 ,民政局說「我們有開放同志參加,只是沒有同志來」。
 
黃捷要求該筆經費要確實使用在同志相關業務,也給予建議包括「同婚釋憲元年」相關權益協助及講座,也請局長回去邀請市長和教育局長參加消弭同志污名和偏見的相關講座,讓這筆少少的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用。
  
  
( ´∀`)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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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言論自由之保障:公法與公共行政之整合研究

為了解決高雄市長信箱匿名的問題,作者邱子戩 這樣論述:

過往公務員言論自由相關的研究多是公法學研究,本研究跨越純法學視角,同時結合「公法學」與「公共行政」兩學科途徑,來探討公務員言論自由的問題。本研究的第一部分先從公共行政的角度切入,希冀能透過法律制度以及組織管理的改善,在源頭先行減少公務員言論自由爭議案件發生的可能性。本文認為公務員言論自由的問題可以從公共行政理論中「政治控制」與「官僚自主」的對比框架來觀察,政治控制論者主張嚴格限縮公務員的言論自由,官僚自主論則認為應賦予公務員一定程度的言論自由權。而公務員言論自由界限的問題實則是在「政治控制」與「官僚自主」兩端尋求一妥適的平衡點。基此,本文提出立法者應迅速建立揭弊法制、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應力求

明確、管理者應注意游擊隊政府管理與衝突管理以及適度的文官政治化等相關實務建議。本研究的第二部分,則結合公法學與公共行政兩個學科觀點,以美國法公務員言論自由審查架構Garcetti Test為對象進行檢討及改良,希望重新建構一更類型化也更明確的審查架構,以改善我國公務員言論自由保障不足的問題。本文認為Garcetti Test的第一階段職務言論門檻應予以保留,但應僅適用於狹義職務言論。第二階段的公共議題門檻應予廢除,改列為利益衡量的衡量參數之一。第三階段的利益衡量宜建立更細緻明確的利益衡量參數並賦予權重;此外也須特別審酌公務員的言論的正面利益。最後,本文挑選我國數個個案,並結合本文重構的言論自由

審查架構進行操作與討論。結果說明我國公務員言論自由保障確有不足,也證明公務員言論自由審查架構存在之必要。

交通部民意信箱運作機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高雄市長信箱匿名的問題,作者吳梨怡 這樣論述:

面對突飛猛進與變化莫測的網路時代,各級政府為拉近與民眾之間的距離,電子民意信箱成為廣納民意及強化公民參與的主要管道。本論文以交通部民意信箱為個案研究之標的,結合參與觀察法與深度訪談法,試圖回答以下問題:(一)部長民意信箱的主要案件類別與來源及處理流程為何?(二)現行部長民意信箱的陳情處理存在何種問題?是否有可改進之處?(三)民眾陳情部長民意信箱對機關內部造成哪些方面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案件類別以權益維護最高,占38%以上、案件來源則以電子郵件為大宗,占68%以上;處理程序遵守以案管制規定,涵蓋電子郵件、書面、傳真、親自到部、電話、部長室交辦案件及其他行政機關移文等所有陳情信件;電子化政府與公

民參與機制以設置民意信箱為便利管道,大部分受訪者認為可提供建立詞庫快速回覆與廣納建言、聽取正反意見之正面效益,而反面影響則為一次性臨時信箱、檢舉或重複案件等陳情門檻似乎太過寬鬆,重大議題事件快速成長比例在18%至85%以上;電子民意信箱對組織發展下民主價值,具有提高組織解決問題的能力與適應外在環境變遷的正面效益。然而,從民眾重複陳情相同事件或匿名案件等大量信件,似乎可預見其對政府的不信任,正衝擊快速解決問題與適應環境變遷的負面影響。另發現陳情案件大多涉及檢舉、權益或法令規章疑義的處理過程,不是一般單純服務的提供,甚難達到民眾預期滿意結果。又案件量增加,業務量必然增多,承辦人員的壓力負荷也隨之加

重,彼此之間呈現正向相關。顯見政府機關應積極正視民意信箱所存在的問題,適時修正不合宜法規,圓滿化解雙方歧見,暢通政府與民眾溝通管道,讓民眾實質感受到政府服務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