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一樓停車問題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公寓一樓停車問題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孟勳律師,陳柏均律師,林明賢律師,許仁純律師寫的 惡鄰退散:專業律師教你40 個告別壞鄰居的自保撇步 和李永然,許啟龍的 管好你的公寓大廈(七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公寓大廈管理Q&A彙編|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也說明:公寓 大廈停車空間約定專用部分使用管理權問題。 ... 例如,公寓大廈的一樓住戶王先生因為想要做個小本生意,經與全體住戶約定讓他在公寓大廈通往室外之庭院出入口擺置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布克文化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屏東大學 不動產經營學系碩士班 黃名義所指導 李哲瑋的 新加坡式住宅車位配比、公設比與土地開發效益分析之研究 (2020),提出公寓一樓停車問題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新加坡式住宅、開發效益、停車位配比、公設比、傳統式住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南大學 文化與自然資源學系文化觀光資源碩士班 邱麗娟所指導 洪玉君的 臺南市神農街觀光發展歷程之研究(1999-2020) (2020),提出因為有 神農街、觀光發展、歷史街區、旅遊地觀生命週期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寓一樓停車問題的解答。

最後網站公寓前空地誰能停車-連律法律網免費法律諮詢專線0809-091-399則補充:我家前面有法定空地在家父名下,因公寓是1984年蓋的,法定空地都登記在地主名下,先前1樓住戶已蓋倉庫及遮雨棚,目前新住戶停車使用中,我姪子現在要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寓一樓停車問題,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惡鄰退散:專業律師教你40 個告別壞鄰居的自保撇步

為了解決公寓一樓停車問題的問題,作者吳孟勳律師,陳柏均律師,林明賢律師,許仁純律師 這樣論述:

40個你會遇到的大樓居住問題, 讓專業律師為您一一破解!     ★ 公寓大廈的樓梯間可以放鞋櫃嗎? ★ 管委會可以禁止我裝鐵窗嗎? ★ 鄰居一直製造噪音怎麼辦? ★ 鄰居養的寵物隨地便溺產生惡臭,管委會是否可以請他搬家? ★ 樓下的二手菸從公共管線跑到我家怎麼辦? ★ 鄰居的冷氣排放熱氣直吹我家,可以請他移走嗎? ★ 管委會任期屆滿卻拒絕改選該怎麼辦? ★ 鄰居自行修繕公共設施,可向我請求分擔修繕費用嗎?   最基礎的居家法律知識! 讓你告別壞鄰居的自保撇步!     自序:集合式住宅權益自保的最佳工具書   現今都市住宅大多為高樓大廈集合式住宅,為了加強管理維護,我國於民國84 年

間制定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加以規範,而各社區也會自行制定相關規約,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集合式住宅的公共事務,並組織管理委員會加以管理,儼然形成一個小型的共同生活圈。   而社區內住戶之間如此密切、頻繁的互動,難免會涉及彼此的權利義務糾葛,因而產生摩擦,甚至是對簿公堂的情形,因此,本書整理了日常生活中最常見和實務上所發生最新的居住權益議題,以淺顯易懂的文字描述,讓大家能夠輕易理解與自身相關的法律權益。   此外,由於一般人遇到法律糾紛,又無法私下與對方達成協議,而必須透過調解、上法院才能解決問題時,往往會不知所措,不知道程序如何進行、書狀如何撰寫、所陳述的內容可能會發生什麼後果等等,尤其是

進行民事訴訟程序時,對於極具專業性的「訴之聲明」、「請求權基礎」等事項往往不知如何主張,因此,本書在每個案例最後,都會提出與該案例相關的聲明範例或是相關的實務見解供大家參考。而本書附錄也一併說明提起民事訴訟、書狀撰寫的相關流程,讓您在實務運用上更加清楚。   作者殷殷期盼本書除了能夠增加大家的法律知識外,也能在遇到居住權益問題時,成為一本實用的工具書。由於居住爭議類型萬千,難免疏漏,無法一一羅列說明,留待將來有機會再行撰寫不同類型的案例,為大家建立最基礎的居家法律知識。

公寓一樓停車問題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61226東森 地下室成一樓 可透光稱陽光屋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KwlIioOfOf4

看看房間,上方有一整排對外窗,即使關了燈,還是有一些光透進來,但換個角度來到窗戶外,原來剛剛這房間的地點在地下室,但因為還能透光,因此被稱做陽光屋。不過你知道嗎?還有一種陽光屋像這樣,視覺上的一樓其實是地下室。

記者許舒銘、李樺仙採訪報導……↓

記者李樺仙:「以同樣內湖路一段這條巷子裡面來看,剛剛您看的門牌是一樓,不過再往這邊看,這裡的門牌寫著卻是地下樓,到底它的一樓在哪裡?跟著我帶你去!…..你可以看到實際走上樓梯以後,這邊才會是一樓。」

這樣看更清楚,因為是山坡地形關係,樓梯上方才是一樓,至於和樓梯高度平行的則是地下樓層,不過說是地下室,旁邊卻有車道,還有住戶停車。

儘管對民眾來說影響不大,但是比較潮濕、採光也沒那麼好,但其實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從民國84年6月28日以後,地下室登記為「防空避難室」屬於公共產權,不能登記單獨使用,也不可以當作住宅或買賣,民眾購屋前要小心這些話術。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類似一樓,類似這樣,光線一樣進得來,你可以把它當作一樓來使用,我們會用這樣的說法去吸引可能預算比較有限的買方來買B1的產品,但還是會明白告知。」

最好分辨的方法就是透過門牌認定,只要是地下樓都有特別標註,或是看看建物登記,除了一樓以外,也會特別註記屬於地下樓層,當然最重要的是價錢合理,一旦低於行情價,可能也有問題,畢竟有透光的陽光屋,人人都想住,但一個不注意,小心陽光屋變成兩光屋。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94468317

新加坡式住宅車位配比、公設比與土地開發效益分析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寓一樓停車問題的問題,作者李哲瑋 這樣論述:

  高雄市的住宅樣態有近80%是「透天厝」,且屋齡超過30年以上的又占約40%,囿於早期透天厝建築基地較小,依照現行法令規範,屋主改建或重建時將面臨可建築面積過小的問題,因此為利於龐大數量老舊建物的重改建,高雄市政府規劃「住宅區基地面積在90平方公尺以下,且樓層在五層樓以下者,得放寬建蔽率至60%」,由於市區幾乎已經無素地可供釋出,惟土地成本不斷攀升,重改建的建物型態也慢慢轉變為持分式的新加坡式住宅,早期停車位在房地規劃中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屬性,但由於國人生活水準提升,汽車普及率已經提高許多,停車位的規劃已成為一棟建築物必備的屬性,對消費者購置房屋決定有正面的影響。然而這當中新加坡式住宅基地較

小,車位配比通常無法達到1:1,導致有了約定專用車位的產生,但約定專用車位需要整棟住戶簽署同意,是否有保障?其次,與大樓相比,新加坡式住宅通常沒有太多的公共設施,低公設比的公共設施是否完備?以及新加坡式住宅開發是否具有效益?上述問題引發本文研究之動機;本文探討中小型建商面對市場轉變,為維持經營轉向小基地或低容積土地開發,規劃成免挖地下室的電梯公寓是否為合適之產品規劃?本文透過質化研究深度訪談分析法,對新加坡式與傳統式住宅的差異進行專家訪談調查,訪談結果經歸納分析研究發現,市中心土地還是以規劃大樓產品來達到最大開發效益,如規劃為新加坡式住宅產品,總價會太高,開發效益低,去化速度過慢;至於郊區與畸

零地則較適合規劃新加坡式住宅產品。約定專用車位部分,建商是為了符合一戶一車位的理想,會在一樓多餘的基地空間進行增設停車位,而這樣的約定停車位必須全體住戶同意,住戶在購買時要同意才能做約定專用使用;至於公設比差異在於有無開挖地下室,車道、大廳公設與無障礙空間,普遍新加坡式住宅公設比約25%左右,而大樓則是35%左右;綜上所述,可以供開發商作為未來產品規劃定位之依據。

管好你的公寓大廈(七版)

為了解決公寓一樓停車問題的問題,作者李永然,許啟龍 這樣論述:

  寸土寸金,都市居,往公寓化、大樓化發展,早已是現狀與持續發展的趨勢;只是同在一片「屋簷」下過生活,住戶間務必具備更高的自律意識與包容精神,否則問題叢生,難有寧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應運而生,如何適用?大有學問!本書除了設定諸多問題詳解本條例之規定外,更費心代擬和蒐集了各類管理辦法、管委會常用書函、書(訴)狀範例等數十種,提供住戶及管委會細細參詳。管好你的公寓大廈,就看這一本。

臺南市神農街觀光發展歷程之研究(1999-2020)

為了解決公寓一樓停車問題的問題,作者洪玉君 這樣論述:

臺南市神農街相關研究很多,但目前尚未有觀光發展歷程之研究,本文以Butler(1980)旅遊區域空間發展模式為依據,共分四期探討如下:一、萌芽期(1999~2004年)神農街在海安路地下化後「被看見」,經過造街計畫,營造獨特且具備觀光凝視的條件,此時期仍保有傳統商業經濟。二、發展期(2005~2011年)觀光客逐漸增加神農街成為臺南市指標性的知名老街,神農街區商業經濟開始以觀光為導向,在觀光發展下面臨觀光衝擊。三、鞏固期(2012~2015年)南市政府與在地組織積極推廣,帶來大量觀光客,觀光發展達到顛峰也加劇觀光衝擊。四、停滯期(2016~2020年)神農街區受到景觀破壞、COVI

D-19疫情等影響,觀光客明顯減少。本文針對神農街的作用力、變化、問題深入分析與探討,提出未來觀光發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