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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世界客家出版社 和波斯納出版有限公司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賴恆盈所指導 郭法伶的 權利事項勞資爭議行政調解制度之研究 (2021),提出勝率最高的律師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勞資爭議、行政調解、調解人。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黃詩淳所指導 宋祖寧的 離婚贍養費裁判之法實證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贍養費、實證研究、判決離婚、判決研究、資料視覺化的重點而找出了 勝率最高的律師的解答。

最後網站律師你的勝訴率是多少? | 生活法律小學堂- YouTube則補充:前幾天新聞提到了有個曾經擔任美髮師的女士沒有 律師 資格,但卻向人借牌 ... 補教名師扮 律師 詐財《蘋果》獨家發現上fb誆開事務所: ... 最高 罰30萬!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勝率最高的律師,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天然漆百年史

為了解決勝率最高的律師的問題,作者徐玉富,徐苑菁 這樣論述:

  「天然漆」日據時期曾為臺灣外銷創造產值,尤其曾大量外銷日本,南投是主要產地,客家人更是開墾天然漆特色產業的主力,曾創造了當時的繁盛與榮景。   時至今日,位於埔里當地的「龍南天然漆博物館」,仍保存當時天然漆的製作器具、相關文物和漆器藝術品,館長徐玉富先生與徐苑菁父女更共同出版了《臺灣天然漆百年史》一書,該書除了將「天然漆」在將臺灣的開發、種植、造林、製作和外銷歷史沿革與發展,做詳細敘述外,並對天然漆的特性,藝術創作,物件都做了詳實寫照,探索精采的百年臺灣天然漆藝術與文化必讀史資料。   該書對始自臺灣800多年前雅美(達悟)族漆拼板舟以來,天然漆樹及東臺原住民族、清

治時期漆產業(1683~1895年)、日治時期漆產業(1895~1945年)、臺灣煉漆廠、臺灣漆文化的推進;從清治時代的大稻埕漆產業與福爾摩沙台灣茶漆器茶箱風靡歐美、日治時代華麗精緻的臺灣火車漆工藝、臺灣最宏偉壯麗的漆藝、總統府舉辦盛大的臺灣博覽會展覽臺灣漆器、大正6年(1917)以來開創臺灣漆樹種植與天然漆產業史之新頁,「臺灣國產漆」外銷全世界,為臺灣創造了驚人龐大的經濟效益並深具客家特色與歷史文化價值,更對天然漆的主要成分及其作用,採漆故事與徐館長家族漆業發展史等做了全面性深入的探討,是一部臺灣史的百科全書。   「臺灣漆史」即「臺灣史」,「臺灣漆Taiwan Lacquer」全面深刻的

影響著每一位臺灣人,身為臺灣人的您,絕對不能錯過!  

勝率最高的律師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上一集的故事正好說到周玉蔻罵別人可以,但被別人罵就氣噗噗提告,這真是太好笑啦。

但身為一個肥宅也不是沒有做準備,話說對付敵人就要認真最功課,就要找過去對上周玉蔻勝率最高的團隊。

郭董現在人在歐洲,我也不認識他讓周玉蔻在電視上痛哭流涕的法律艦隊,於是靈機一動找上過去對上周玉蔻只有撤告沒有敗訴過的勝文推薦,勝文說 簡榮宗大律師 是他認識最厲害的律師,戰功彪炳多有斬獲,能請動他出馬來打這宗官司就最好啦!

雖然我們沒有富貴要人幫,辦卡辦這張的民進黨黨證,但是有人推薦贊助,就是愉快,敬請期待下集分曉!

前情提要: 第一集之周玉蔻你夠了沒, https://youtu.be/GVqVMQwvYEg

權利事項勞資爭議行政調解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勝率最高的律師的問題,作者郭法伶 這樣論述:

勞資爭議,包括勞資雙方間有關權利事項或調整事項之爭議,其解決途徑,與一般民事紛爭解決途徑雷同,約可粗略分為訴訟上與訴訟外紛爭解決途徑二大類。近年來,「訴訟外紛爭解決制度」(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被認為具有調和傳統社會觀念與現代法律之功能,在我國已實施多年,使用最廣泛的方式即是勞資爭議調解,對我國勞資爭議案件的處理已達到一定的成效。獨任調解人法制化後,勞動部透過訓練及認證建立其專業性,以強化民間中介團體在處理勞資爭議之功能,本機制之運作如能有效解決勞資間之紛爭,獲得勞資雙方之信任,亦可改為由勞工自行向經認許之中介團體提出申請,使其與地方主管

機關同為受理勞資爭議調解之機構。未來有關勞資爭議之調處機構,本文建議得成立獨立於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機構,專責處理勞資爭議,此亦為未來可發展方向。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事件法,勞動調解是否導致行政調解之功能萎縮?行政機關仍是站在第一線接觸民眾,優點是程序簡便且免收任何費用,加上搭配勞動檢查措施,行政調解對於勞資雙方仍是較為便利的選擇。對於案情較為簡單且金額不大的爭議案件,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以獨任調解人的方式進行則是較便捷的途徑,此類案件如果全部申請勞動調解,恐怕法院的案件量會相當大。勞動調解上路後對於行政調解的建議包括:行政調解的申請書內容可再強化、提升撰寫行政調解記錄之品質以及行政

調解委員的專業素養及訓練可再加強。此外,勞資爭議行政調解的性質是私法自治、著重於勞資雙方合意而無強制力,在法制上似也無從以強制方式進行。相較於司法院的勞動調解採調解先行主義,且調解與審判為同一法官,由同一個法官以調解程序中所呈現之事實、證據為基礎續行訴訟,可提升一審的訴訟效率。亦可從法官在調解中所表現出來的態度來預估是否上訴二審的勝率。會間接提高當事人協商的意願。調解與審判為同一法官,應有助於迅速解決勞資爭議。

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

為了解決勝率最高的律師的問題,作者葉律齊 這樣論述:

  ☆重點太多怎麼讀?用考題歸納必懂爭點就對了!   ☆申論題字數到底要寫多少?高分模板直接寫給你!   ☆爭點、學說、實務,通通囊括,一本就完勝!   ☆埋頭苦讀很重要,以考點區分主題更是王道!     本書定位為考前總複習,為準備法研、律師司法官考試者所預備,運用本書從章節中先整理出的考試上「重要爭點」,清楚分析學說與實務之法律見解,藉此勾勒出法律問題之分歧所在。此外,也有些許篇幅會利用較淺白的方式敘述,讓讀者能抓到學說的精隨,才知道在考試中「該寫什麼」。最重要的是,本書利用國考試題立即印證爭點,引導讀者穿梭於抽象法理論述與實例題目間,且透過一次又一次的擬答練習,讓您能真正把理論拿出來

用,在考場上能優雅地寫出考題。     (一)掌握考點:在每個章節中所選錄的「考點」,是從過去20年來的「法研所」、「司法官及律師」、「書記官」等國考題作為數據資料庫,蒐羅考題中高頻率出現的考點。目的是讓讀者們能從過去考試的數據中,先知道在各個章節中重要且必須要掌握的爭點有哪些,就像職棒打者在先知道眼前投手會投的球種有哪些後,才能縮小球種的範圍進行有效的攻擊。     (二)解題TIPS:搭配在每一題擬答之前都會有的「解題Tips」單元,主要是筆者在提供解題架構之外,先引導讀者看到出題者的「巧思」,並提供筆者個人的答題思維。     (三)考題直擊站:筆者認為在整個準備考試的環節中,「練習題目

」絕對是決勝的最重要一步,它能使你在過去唸書過程中片段、零散的記憶得以重組,你也有機會重新發現自己的弱點在哪,此時再回到「步驟1.」扎穩馬步都還來得及。考題直擊站中的題目選擇上,通常會在「同一爭點」以「兩題以上的題目」分別解題,也盡量在兩個題目中以不同學說或實務見解作結。讓讀者知道筆者如何依不同題意對學說、實務見解進行取捨與評論,對解題技巧的增進相當有助益。     (四)「民訴急診室」與「筆者悄悄話」:在部分題目與爭點中,尚有「民訴急診室」與「筆者悄悄話」單元,前者是筆者想要盡量把一些與考點相關的制度進行更完整的補充介紹,就當成是一併學習~~而「筆者悄悄話」是整理自己在念民訴時出現疑惑的地方

,透過更多知識補充或是淺白的方式而更淺顯易懂。

離婚贍養費裁判之法實證研究

為了解決勝率最高的律師的問題,作者宋祖寧 這樣論述:

我國現行民法第1057條規定從民國20年施行迄今從未變過,雖然曾有過修正草案,但最後仍是維持原本的法條內容。這讓人不免懷疑贍養費的條文在目前實務上的適用狀況,還有條文的內容對於現今社會是否仍然適用。因此,本研究希望能通過研究贍養費相關的判決,使用實證研究方法找出民法第1057條在判決實務上的適用狀況,進而整理和分析近幾年贍養費判決的趨勢。對於如何分析目前條文的是用狀況和條文內容是否仍適用於現今社會,本文將分為三個研究議題進行,分別為法院、贍養權利人和贍養費金額酌定。本研究接下來將就民法第1057條在近年判決中運行的實務狀況來進行分析,希望能找出目前法院對於贍養費請求之審酌是否有改變在研究範圍

的部分,本文以全台灣各地共23個地方法院和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之離婚贍養費判決,並以符合或是準用民法第1057條之判決為研究對象進行分析,判決期間從民國98年至107年之間,共計95件贍養費判決。閱讀判決內文後對判決內容進行編碼,進行描述統計和卡方檢定,將資料進行視覺化呈現。期待能使用實證研究方法找出學者見解和判決實務間是否有差異,進而回顧整篇論文,進行歸納整理和檢討分析。民法第1057條的三個問題分別為:在條文中對僅有判決離婚可請求之限制、僅無過失之當事人才可以請求贍養費的限制和條文中「陷於生活困難」的因素認定過於模糊。從卡方檢定中可以發現,「贍養權利人的健康狀況與贍養准駁」和「贍養權利人的就

業能力與贍養准駁」皆有達到顯著性。但法條完全沒有例示出可供審酌的因素,將讓不同個案的審酌流於法官之自由心證,難免有不公平之虞。近年贍養費判決在實務上的適用和判決趨勢,從研究中可以發現目前贍養費判決之勝率偏低,且贍養權利人以女性占了多數。在贍養費請求駁回原因中最多的是因贍養權利人未陷於生活困難。對於民法第1057條是否仍適用在現今社會,需要注意條文限制過於嚴苛和易流於法官自由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