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死亡給付受益人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包括價格和評價等資訊懶人包

勞保死亡給付受益人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家揚寫的 最強保險搭配法則:只要活用「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就能花小錢聰明打造CP值最高的 超級保單 和張啟楷的 搶救你的納稅錢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勞保給付-死亡給付常見問答(本人死亡給付) Manfaat asuransi ...也說明:勞工保險死亡給付 之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並非遺產,應依規定. 之受益人順序受領,被保險人不得自行指定受益人。 被保險人死亡,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條件,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財經傳訊 和商周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黃詩淳所指導 潘彥錡的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分配範圍研究:以退休金為中心 (2020),提出勞保死亡給付受益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老年經濟安全、社會保險、國民年金、年金改革、離婚退休金分配。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樂活產業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林玫君、林安邦所指導 鄭淑敏的 臺灣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制度之探究 (2020),提出因為有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被保險人、自身權益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保死亡給付受益人的解答。

最後網站勞工保險| 精彩文章| 勞資爭議勞資雙贏網則補充:勞工加保前發生傷病,致加保後死亡者,其受益人得否請領死亡給付? 刊登日期:2016/08/31. 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Bacon﹐1561–1626﹚是近代歸納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保死亡給付受益人,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最強保險搭配法則:只要活用「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就能花小錢聰明打造CP值最高的 超級保單

為了解決勞保死亡給付受益人的問題,作者吳家揚 這樣論述:

  .假設A小姐在離職後一個月發現懷孕3個月,她可以申請勞保給付嗎?   .假設B先生在9月11日上班,但因為提供資料不齊,9月12日上午資料補齊後公司才郵寄勞保局,卻不幸在9月12日下午3點發生意外導致失能,他是否可以申請勞保給付?   .你知道勞工保險和國民年金保險有哪些保險給付嗎?   .你知道非因公生病住院4天以上,有無勞保給付?   如果你對現行社會保險沒有清楚的概念,就會非常非常容易把錢花在不該花的地方,而那筆錢你原來是可以用在投資上、或是提升生活品質。   人吃五穀雜糧,總是會有倒楣事發生,因此需要買保險,以轉嫁風險。風險的轉嫁不是無價,但是要如何把費用降到最低,免得因為

「保險」而產生財務「風險」?   一個最基礎的概念,就是商業保險要與社會保險妥善的搭配,用商業保險補社會保險的不足。很可惜,多數人上班多年,還是不太清楚自己的社會保險有哪些。反正出了事,去會問公司人事就好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談什麼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的搭配呢?   我國社會保險超強,提供以下左列的給付,不足之處則用相對應的商業保險(右列)來補足:   死亡給付              →人壽保險、投資型人壽保險   老年給付              →年金保險、投資型年金保險   失能給付、健保        →長期看護險、特定傷病險   生育和傷病給付 、健保 →醫療險,重大疾

病險、特定傷病險   重點是以社會保險為基礎,補不足之處。如果你擔心遇到重大的意外,「人沒有死」,但是失去工作能力,怕因此而拖累家人,所以你想買長期看護險、特定傷病險來消除風險,那你應知道在勞保的保險期間內,因故(不必是因公)「終身無工作能力」,你可以申請失能年金給付,日後死亡時,則得由其符合資格的遺屬選擇請領遺屬年金。   如果你確知你失能年金的給付金額是多少,不足之處,就用商業保險補足。這樣才可以把資金用在刀口上,更健全你的人生保障。如作者建議:「我認為的『最少』保障原則:癌症險住院日額1萬元,重大疾病100萬元,失能扶助險每月理賠4萬元。保障不夠的人,應逐漸將安全網買足。」   「

最基本的商業保險防護網為壽險主約附加意外險、意外醫療、實支實付、住院日額、癌症,有錢再逐漸加強到完整保障,才能享受高品質的醫療和退休後生活。如果體況或年紀已經無法買商業醫療險,只好多存一些錢來因應。」   把錢花在刀口上!投保商業保險為的是補足社會保險之不足,不要白白浪費一分錢。本書不但是收入有限的上班族必備,也是每位認真繳稅的國人保障自己權益必須知道的保險之道! 本書特色            ◆提供保險要訣,讓你少付多領   例如,如果你在職場生涯中,曾短期兼差,可能可以增加百萬以上的老年給付。以以下例子說明:   志明50年次,在甲公司專職工作40年,65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近10

年工資都是36,000元,勞保投保薪資為36,300元,健保投保金額36,300元。先不考慮勞(就)健保費用的調整。   A:志明每月甲公司勞保負擔=36300×11.5%×20%=835元;健保負擔=36300×5.17%×0.3=563元。勞健保40年總負擔=(835+563)×12×40=671040元。如果志明領年金而非一次金,勞保年資40年,65歲退休開始請領,到85歲身故。   勞保B式=36300×40×1.55%=22506元(擇優給付)。   假設志明也同時在乙公司部分工時兼職5年,工資4,000元。勞保投保薪資為11,100元,健保投保金額24,000元。志明每月乙公

司勞保負擔=11100×11.5%×20%=255元;不需重複繳交健保費。勞健保5年總負擔=(255+0)×12×5=15318元。乙公司的型態可能是大賣場、清潔工、速食店、便利商店、保全等等行業。     兼職後的勞保投保薪資為上限45,800元(36300+11100>45800)。   勞保B式=45800×40×1.55%=28396元(擇優給付)。   有兼差的新制勞保老年給付每月多5,890元(=28396-22506),20年多領1,413,600元(=5890×12×20)。5年只要多繳15,318元,就可以達到多領1,399,620(=1413600-13980)元的

效果。   ◆圖文對照,快速掌握重點   許多抽象的事物,用敍述的方式讀者不易理解,本書用大量的圖例,讓你輕易了解複雜的觀念,內心不再糾結。   ◆大量案例,化抽象為具體   抽象的文字說明,有時讓人難以理解,但是一個實際的案例,就說明了一切。本書用大量的案例說明,讓你由新手變專家。如:   志明45年次,在53歲就離開職場,當年國保開辦不久,自然就被納入國保。57歲國保期間因意外死亡,國保年資有4年,同時還有勞保年資20年,退保前最後10年的月投保薪資都為43,900元,遺有1子滿26歲。57歲的志明申請勞保老年減給年金,才領幾個月就身故。志明身故後,兒子可以申請什麼給付?   勞保

退保當下,53歲的志明還不具請領勞保「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57歲時,志明可以領取勞保老年年金減給給付=43900×20×1.55%×(1-3×4%)=11976元(以公式B擇優領取)到身故。   志明屬於勞保斷保族,除非後來再重新加入勞保,否則勞保權益就會中斷。若請領勞保年金其間死亡,遺屬只能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不得改請領差額。因遺屬不符資格,所以也無法請領遺屬年金。   ◆參考資料、主管機關詳列   法規不時變動,你要如何跟上?本書詳列各內容主管機關的相關網址,讓你必要時可以查到最新的規範及案例。 重磅推薦   中華電視公司總經理 莊豐嘉   中央廣播電台新聞部經理 沈聰榮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教授 秦夢群   中鋼公司智財與檢測技術處專家室工程師 黃延真   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劉江彬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分配範圍研究:以退休金為中心

為了解決勞保死亡給付受益人的問題,作者潘彥錡 這樣論述: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制度目的為肯定家務勞動之貢獻、落實夫妻財產權之保障,並保障婚姻中經經濟弱勢之一方得以共享共同勞力之成果,其中又以「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因繼承或無償取得之財產與慰撫金」為大略之分配範圍。然實務適用法規,如佚脫文意之範圍,將如何劃分夫妻財產之範圍?在不影響法條文義之下,是否有其判斷標準?本文針對夫妻間的債務、財產增值、夫妻保證及勞動力減喪之損害賠償,以及老年安全制度下的各項保險與退休金分別臚列解析,以剩餘財產分配的意旨為依歸,探討夫妻間應如何分配上開財產,並在年金改革後所制定的離婚退休金分配下,實務上的進程為何,是否符合當初設立之期待,期冀研究成果作為未來修法之參考。首先,

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立法沿革與目的出法,以確立劃分分配範圍之標準,觀察各項法未明文規定的婚後財產中,諸如「夫妻間債務」、「勞動力減喪之損害賠償」、「老人退休金」等議題,發現實務過度便宜解釋,恐未能妥適地分配夫妻財產,亦致分配標準趨於模糊。有鑑於台灣即將步入超高齡化社會,延續上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圍,特別進一步探討老年安全制度的剩餘財產分配,蒐羅有關社會保險、退休金、國民年金等之實務裁判,發現:在社會保險及雇主責任下之退休金的部分,目前似有認「非無償取得」而得納入剩餘財產分配之一致見解,然對於「現存」財產之認定仍未統一,另有實務進一步將夫妻協力之程度納入是否分配之考量。至於國民年金是否為剩

餘財產分配之標的,目前實務尚未有定論。最後,本文以民國106年的年金改革切入,評析目前離婚退休金分配制度之實務運作可能產生的困難,分別從體系、條文規範、事後衍生之問題與比較法上探討,並參酌日本法之相關規定,為上開問題提出相應的處理。基於上述觀察結論,本文建議將民法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與退休金分配制度有效的調和,並整合離婚退休金分配之規定,使法院不再困惑,可以更清楚並公正地分配夫妻財產,保障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的財產利益。

搶救你的納稅錢

為了解決勞保死亡給付受益人的問題,作者張啟楷 這樣論述:

  國庫嚴重虧空,政府撲天蓋地搶錢,未來還會更凶  勞保、國民年金、全民健保等岌岌可危  台灣恐變成亞洲的希臘或冰島   國庫債務已達 5.1 兆,若再加上潛藏負債,實際已破 21 兆  政府節流無方,開源無力,債務未償餘額屢創新高,舉債比例遠逾港、韓  我們的孩子一出生,就要背債近 92 萬  「債」這樣下去,還得了……   哪有什麼「債留子孫」,我們早已經是「子孫」了!  人民辛苦繳稅,政府卻負債累累,你的納稅錢到底去了哪裡……   台電高價向民間電廠購電,虧損卻又回頭大漲全民電價;這些電廠多是台電轉投資的子公司,儼然就是退休高層的「海撈天堂」   健保給付制度不公,醫院A走保費,醫護

人員不同工卻同酬,無力之餘紛紛棄走,「內外婦兒急」等重症科別五大皆空,人民繳了錢卻看不到病   富人以錢滾錢不必繳稅,受薪階級一毛稅都少不了,成為「薪貧族」;靠窮人納稅,這個國家還有前途?   公務員衙門心態,逢案必簽推拖拉,一會再會不作為;路平專案修不平路,利用公款吃喝、旅遊的例子罄竹難書   今年4月1日,經濟部長宣布油價大漲3.1塊,不久後又火上加油,宣布要大幅調漲電價。民怨像火山爆發,但政府堅持非漲不可,主要理由是:中油和台電快破產了!健保局也喊著要破產,預計明年1月就要調漲大家的健保費。宣稱撐不下去的水費,也已蠢蠢欲動……   截至去年底,中油累積虧損已達361億元,台電更達1179

億元。中央政府國債已臨5.1兆,若加上未來可能支付的潛藏債務,我國實際國債已逾21.1兆,等於你的小孩一出生,就已背債近92萬元!   早在去年,惠譽信評機構(Fitch Ratings)就已因政府財政赤字偏高、稅收減少,調降我國信用評級。年年入不敷出的國庫,債務累計餘額已經逼近《公債法》的規定上限。在可預見的未來,政府搶錢作為,恐怕只有愈來愈嚴重。   他是張啟楷,他要為你揭露政府債臺高築的幕後祕辛。   二十年前,張啟楷在《中國時報》整版監督政府用錢的報導,催生了現在矗立在濟南路、徐州路上的兩棟聯合辦公大樓,一些在外「天價租辦公室」的部會陸續遷入,國庫因此省下五億元以上的花費。   而今,

國庫日益消瘦,政府以債養債,財政紀律蕩然無存。他要以二十年的觀察與分析,再次省視國疲民窮的禍端,為人民、為台灣揪出「動搖國本」的元凶!   吞噬納稅錢的六大黑洞   本書將從導致國庫潰堤的六大破洞開始談起:績效不彰的國營事業、定位不明的全民健保、不公不義的租稅減免、侵蝕國本的祖產賤賣、不受監督的特別預算、公務員體制的崩壞與濫用預算,各自成為國庫門戶洞開的凶手,其個中隱情究竟為何?政府何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反觀歷史,蔣經國執政時代建設最多,借錢卻最少,主政前三年未借一毛錢,多年歲計有餘。當時能,現今何以不能?是誰打開了高赤字大門,令國庫收入銳減,同時改變政府支出結構?歷任總統中,誰又

花錢最凶?   國營事業民營化、稅制改革、國土活化、特別預算刪減……如何才能走出債務吞噬危機,讓動搖國本的陰影不再?全民能夠如何監督,如何自救,讓債留子孫的恐懼煙消雲散?   財政是庶政之母,沒有財政紀律的政府,將對國家經濟帶來嚴重傷害。唇亡齒寒,國家一旦破產,勞健保、軍公教退撫金、國民年金等也將應聲崩潰,人民生活水準將徹底倒退。為免國家步上希臘的後塵,或是像日本一樣進入「失落二十年」;為避免政府藉公權力從人民口袋掏錢打消國庫赤字,最好的方法就是全民開始認真監督政府的用錢,睜大眼睛盯緊我們的納稅錢被用到哪裡去。 本書特色   針砭時勢,直搗黃龍,使讀者一目了然國庫虧空現況  以史為鑒,觀古知今

,明白歷任執政當局的撙節用度  提出建言,擘劃未來,直諫政府施政方向及人民作為 作者簡介 張啟楷   嘉義人,中興大學社會學系、台大政治系研究所(EMPA)畢業。   現任年代電視台「新聞追追追」主持人、中視愛心基金會董事、白絲帶協會網安代言人、青輔會志工諮詢業師,近年來除主持電視節目,漸漸把重心轉移到關注弱勢族群與政府公共政策,並投入社會公益。   曾任年代電視新聞部副總編輯;TVBS 電視台主持人,主持「2100 週末開講」、「2100 週日開講」和「新聞不一樣」;中天電視台主持人,主持「張啟楷新聞現場」,和中視「阿楷兩岸開講」、「兩岸新新聞」;中廣「中午茶,說給媽媽聽的新聞」主持人。  

 曾服務於《中國時報》長達十四年,其中八年時間主跑立法院新聞,民國八十二年獲立委評為最佳國會記者第一名,八十三年以中央政府總預算系列報導獲得吳舜文新聞獎首獎。在《中時》創辦人余紀忠支持下,每週六、日推出監督政府總預算系列,多年來努力促成政府興建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原本在外天價租屋的部會優先遷入,為國庫省下每年鉅額辦公室租金。   主持「2100 週末開講」、「2100 週日開講」期間,多次探討大型焚化爐過剩,獲得行政院回應,停建新竹縣和苗栗縣焚化爐,國庫省下近二百億元支出,且減少戴奧辛危害人體;追蹤貧童寒暑假沒營養午餐問題,促成教育部實施寒暑假發放餐券領便當政策。和李濤、邱毅追蹤檢討閒置的「蚊子

院」系列引起廣大迴響。   著作包括《國庫潰堤,解讀國家預算黑盒子》(月旦出版)、《搶救國庫,你應該知道政府怎麼用錢》(印刻出版)等。

臺灣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制度之探究

為了解決勞保死亡給付受益人的問題,作者鄭淑敏 這樣論述:

臺灣正值面對高齡化社會的危機,退休人口逐年增加,退休後不再有固定工作收入,工作期間參加勞保,累積勞保年資,當離開職場退保後所申請勞保老年給付將是一個最基本保障,如能了解老年給付領取相關規定,在最佳時機適時提出申請,獲得最大保障,對未來退休經濟的保障,是勞保被保險人自身可以掌握。有鑒於此,本研究經由對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規定,蒐集相關法律規定,拆解、歸納、分類,從請領條件、請領資格、計算標準到申請、核發的領取方式之法令規定做了歸納陳明,再結合個人在勞工保險局多年工作經驗及個案,加上主管機關資深從業人員訪談內容,瞭解老年給付的起源丶法規修訂和爭訟案例整理與分析,整理出研究結果與建議,提供民眾了解勞保

老年給付制度之機會,以維護自身權益。